調查動機
近日,河北滄州的張大娘向本報記者反映,自己遇到了僞中醫。張大娘說,前段時間,自己身體不舒服,在小區裏闲談時聽說附近有個“老中醫”,擅長調理,比去醫院看病管用多了。
張大娘在居民樓裏找到“老中醫”看病,“老中醫”开了4瓶藥(每瓶300元),稱飯後服用,2個療程結束後藥到病除。結果,張大娘喫完藥病情不僅沒有好轉,反而出現了惡心、頭暈等症狀。
後來去醫院做檢查,醫生稱她免疫系統紊亂,开了藥服用後很快就好了。“那個‘老中醫’也不知道給我开了什么藥,藥瓶子上沒有任何標識。我去找他算账時,已經人去樓空。”張大娘氣憤地說,經常聽說身邊哪又出了個“老中醫”,傳得神乎其神,可裏面有多少是僞中醫?
爲此,記者進行了調查採訪。
□ 本報記者 韓丹東
□ 本報實習生 王意天
一次對話,讓北京的周先生突然意識到,自己可能遇上了僞中醫。
周先生家住北京市大興區舊宮,有腰椎間盤突出的老毛病,一段時間就會復發。去年七八月份,他聽說附近“××家園”小區裏有位“老中醫”,師傳名家、針灸技術了得。
於是他趕到該小區,在一棟別墅裏找到了這位“神醫”。“神醫”自稱“古法懸灸技術”傳人,針灸館裏掛了不少“患者”送的錦旗。然而,周先生接受針灸治療一段時間後,病情非但沒有緩解,反而疼痛感愈發劇烈。
“您針刺的都是哪些穴位,針刺這些穴位分別有什么作用?”面對周先生的突然發問,“老中醫”支支吾吾半天答不上來。
今年2月,這位“老中醫”不告而別。
中醫,爲中華民族傳統醫學,是在長期醫療實踐中逐步形成並發展成的醫學理論體系,深受廣大群衆信任,被世界衛生組織納入其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醫學綱要。
而一些不法分子也因此看到了“商機”。《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了解到,在民間,有不少沒有取得醫生職業資格的人,靠着“祖傳藥方”“中醫師承”等噱頭,擅自开展醫療活動,號稱能夠治好任何疑難雜症,存在極大的醫療安全隱患。
受訪專家指出,無證行醫人員採用不當手段獲取非法利益,忽視他人生命健康,不僅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嚴重的或涉嫌非法行醫刑事犯罪,建議建立聯合信用懲戒機制,加大處罰力度,鼓勵群衆積極舉報僞中醫診療亂象。
看病遇上了僞中醫
花費不少病沒治好
記者近日前往舊宮“××家園”小區,多位居民向記者講述了上述別墅裏的針灸館。針灸館是去年7月份搬來的,“老中醫”自稱姓黎,號稱“古法懸灸技術”傳人,自己負責針灸,還有一位助手負責推拿、按摩。
針灸館裏陳列着“老中醫”的行醫經歷與成就,其余房間是客房和辦公會客場所,針灸區域位於地下一層。
“他說自己傳承了其母親的古法懸針灸技術,後又經自己30年實踐摸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針灸技術。一次針灸100分鐘,收費600元。此外,他還爲患者提供一系列配套中草藥品,價格不菲。”一位居民告訴記者。
有居民回憶,“老中醫”搬來後,附近有關“老中醫”很神很牛的說法快速流傳开來,懷疑其僱用了團隊作虛假宣傳。但當時效果立竿見影,不少人上門求醫。
時間一長,不少人發現,自己支付了不菲的費用,“老中醫”的針灸卻不管用,自己的病症基本沒有得到緩解,而“老中醫”配的藥,價格越來越貴。
對此,這位“老中醫”的解釋是,每個人體質不同,針灸和用藥後的效果也不同。對於患者周先生“針刺的都是哪些穴位”的問題,“老中醫”的最終回復是:自己都是從母親那兒學來的,只知道該扎哪裏,具體專業名詞說不上來。
再後來,有患者指出,“老中醫”提供的是針灸服務,需要取得中醫專業《醫師執業證書》的醫師、取得有針灸專長《中醫(專長)醫師執業資格證書》的醫師,才能在相關醫療機構开展中醫針灸活動。這位“老中醫”拿不出來資格證書,屬於非法行醫。
據多位患者回憶,後來“老中醫”一直把一句話掛在嘴邊:“我行醫三十多年,還能害你嗎?”
“‘老中醫’出售的藥品,都是包裝簡單的自制藥,僅在包裝袋上貼了名稱標籤,其余信息一概沒有。現在想想,喫這種藥都感到後怕。”一位去過針灸館的李姓居民說。
在患者的不斷質疑中,今年2月,這位“老中醫”匆匆退租,沒了蹤影。
河北滄州的張大娘遇到的“老中醫”,其實情況差不多。她也是在小區裏聽別人介紹附近有這么一位“神醫”,因自己最近身體不舒服,就去居民樓裏找“老中醫”看病,對方聽完病情就开了藥,藥瓶子上沒有任何標識。
雖然喫了藥沒有效果,還惡心頭暈,但一开始張大娘對“老中醫”深信不疑。直到在家人堅持下去醫院看了病,病情很快好轉。“這些隱藏在居民樓裏的僞中醫,號稱‘老中醫’卻沒有執業證書,开的藥都是‘三無’產品,耽誤治病還危害身體健康。”張大娘感嘆道,“看病還得去正規醫院啊。”
打着藥食同源旗號
大幅提價借機斂財
一位姓趙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不少“老中醫”將自己包裝成有師承、有祕方的名醫,吸引患者上門看病,借機斂財。這些僞中醫爲患者开的藥,很多都是找到做食品的廠家,請廠家生產食字號產品,再向患者宣稱“藥食同源”,當作藥品售賣,價格還很高。
“僞中醫們一般看的都是慢性病,收入是看診費用和藥品費用,他們在看病時往往會告訴患者,這個病需要長期治療。當患者質疑病情沒有好轉時,僞中醫就會搬出個人體質不同的理由,質疑患者沒有按照自己的囑咐用藥。”這位業內人士這樣介紹“老中醫”的套路。
一位中醫愛好者透露,一些“老中醫”看診時,沒有正規醫院的檢查報告、化驗單就不會开藥,所开藥方也十分直接,頭痛醫頭、腳痛治腳,患者疼痛就开止痛藥,氣滯就用補氣行氣藥,血瘀就用活血化瘀藥,還喜歡开大處方、大劑量。
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岳強介紹,“食字號”產品主要是指不具有醫藥功效的普通食品;“藥食同源”產品是指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並被列入“藥食同源”食品目錄的食品;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證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三者在監管標准等方面存在巨大差異,依據食品安全法和廣告法,“食字號”產品不能直接宣傳某一功效。
“僞中醫故意告知就診人虛假信息,隱瞞所售藥品真實情況,將‘食字號’產品偷換概念爲藥品、‘藥食同源’,使就診人陷入錯誤認知並基於此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構成欺詐。”岳強說,長此以往,患者陷入一個又一個療程循環,一次又一次掏錢买藥,錢花了不少病卻沒治好,等到發覺不對勁時,僞中醫早已攜款跑路,不知所終。
一位保健品行業從業人員告訴記者,一瓶號稱能治療肺結節的藥酒,售價1萬元一瓶,被不少“老中醫”打上“藥食同源”的標籤,當成藥品售賣,實際上一瓶酒的成本只有幾十元。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7年發布的《食品安全欺詐行爲查處辦法》(徵求意見稿)中提到,普通食品明示、暗示具有功效或者特殊醫學用途的,或者使用“可治療”“可治愈”等醫療術語,食品宣傳信息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行爲屬於食品宣傳欺詐。
更有甚者,假借中醫名號售賣假藥,實施詐騙。
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藥品安全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浙江省海鹽縣檢察院督促整治假中藥銷售行政公益訴訟案”。
2021年7月,錢某某注冊成立“錢氏養生館”,通過懸掛錦旗、散發名片等方式,宣稱自己是北京某醫學院副院長、中醫康復理療師、氣功師,能夠治療骨質增生、類風溼關節炎等老年疾病,招攬老年人進店調理,並使用“激活幹細胞”“再生組織細胞”等用語虛構產品功能,誘騙老年人購买“關節再生膠囊”(經鑑定,該藥品爲假藥)治療。
海鹽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爲,錢某某利用養生館打着“中醫藥”旗號,向老年人群體銷售假中藥,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假藥、劣藥”的規定,危害了人民群衆的生命健康,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建議對錢某某銷售假藥的違法行爲進行查處。
無證行醫危害甚巨
一旦暴露消失蹤跡
記者注意到,許多患者找民間“老中醫”治病,無外乎是朋友、熟人、鄰居等介紹,理由大多是“聽說特別神,有祖傳祕方,藥到病除”。
陝西西安的劉女士就因聽信傳言被僞中醫坑了。
劉女士婚後花了幾個月時間備孕無果。鄰居知曉後,介紹她去一個“老中醫”那兒看看,稱對方是“包治百病的名醫,除了治病外,還能調理身體”。
劉女士決定試一試。她找到這位“老中醫”,對方簡單爲她把脈後,就开了藥方,包括激素類西藥“補佳樂(戊酸雌二醇片)”。其間,無論劉女士怎么詢問,對方都不作詳細回應,顯得高深莫測。隨後,這位“老中醫”讓劉女士拿着藥方去开藥,3服藥700多元。
“當時不知道自己情況有多嚴重,只是按照那位‘老中醫’的要求,喫他开的3服中藥和補佳樂。”劉女士沒想到,越喫身子越虛,月經周期越來越長,最後“老中醫”都擔心出問題,讓她去正規醫院做檢查。
檢查結果顯示,劉女士得了卵巢功能早衰,之後在專業醫生的治療下才痊愈。事後,劉女士去找那位“老中醫”理論,可對方已經不見蹤跡。
“聽鄰居說,他屬於自學成才,看病都是靠熟人介紹,並沒有相關中醫執業資格。”劉女士對記者說。
記者了解到,對於中醫而言,相關中醫執業證書必不可少,包括中醫師承(傳統醫學師承)證書、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以及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前兩種證書取得後,需繼續考取助理醫師與執業醫師資格證,進而擁有行醫權;而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只需取得,即可擁有行醫權,可在醫療機構從事醫療活動或個人开業。
“中醫師資格的取得,新修改的醫師法有規定,無論師承、確有專長的人士,經過考核和推薦,可以獲取中醫師資格證書。國家對確有專長,祖傳的、師承的,都已經給予獲得中醫師資格的條件機會,仍舊無證行醫的,應當認定爲非法行醫。”中國衛生法學會副會長、北京華衛律師事務所主任鄭雪倩說。
多位受訪專家指出,上述民間“老中醫”的行爲已經涉及非法行醫。
“這類無證行醫人員,採用不當手段獲取非法利益,忽視他人生命健康,不僅會受到行政處罰,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鄭雪倩說。
岳強補充道,如果非法行醫達到“情節嚴重”標准,即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准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等,則涉嫌非法行醫刑事犯罪。
建立信用懲戒機制
加大違法處罰力度
“無證實踐從醫療安全角度出發是不安全的,尤其是未經培訓和師承的‘中醫’,僅僅靠特定的藥方治病,類似只針對症狀的治療不符合現代醫學理念。”北京華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鄧利強說,因此加強監管迫在眉睫。
鄭雪倩也提出,有關部門應加大對非法行醫行爲的打擊力度,同時參考國外建立聯合信用懲戒機制,將無證行醫者與信用制度掛鉤,形成威懾,同時鼓勵群衆舉報僞中醫診療亂象。
“廣大患者也應擦亮雙眼,就診前查看中醫、診所是否具備相關資質,前往資質齊全的正規醫院、診所看病。”鄭雪倩說。
岳強則建議,建立健全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組成的監管體系,明確各主管部門職責,避免監管空白、責任推諉,對僞中醫診療亂象及時進行整治,加大處罰力度;重視行業協會發展,強化行業自律,建立行業“黑名單”,對行業不規範亂象進行公示,並對消費者進行風險提示;新聞媒體也要發揮輿論監督、宣傳科普作用,對僞中醫診療亂象及時曝光披露,並對群衆進行科普宣傳,提升大衆科學認知水平和維權意識。
標題:隱藏居民樓裏的僞中醫:號稱“老中醫” 穴位都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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