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2023年4月,全省16個地級市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爲81.2%,同比下降11.7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爲4.6%,同比上升4.6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爲28微克/立方米...
2023年4月,全省16個地級市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爲81.2%,同比下降11.7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爲4.6%,同比上升4.6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爲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PM10平均濃度爲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NO2平均濃度爲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0%;SO2平均濃度爲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CO平均濃度爲0.8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O3平均濃度爲1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
1—4月,全省16個地級市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爲79.7%,同比上升0.9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爲2.4%,同比上升2.0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爲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1%;PM10平均濃度爲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NO2平均濃度爲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8%;SO2平均濃度爲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CO平均濃度爲0.9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O3平均濃度爲1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
圖1 2023年1—4月全省16個地級市各級別天數比例
圖2 2023年1—4月全省16個地級市六項指標濃度及同比變化
地市級排名
4月,全省16個地級市中,按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黃山、宣城和六安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名),馬鞍山、滁州和淮北相對較差(從第16名至第14名);按PM2.5濃度排名,黃山、六安、池州、安慶和銅陵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並列第3名),淮北、滁州和宿州相對較差(從第16名至第14名);按優良天數比例排名,黃山、宣城、池州和安慶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並列第3名),滁州、亳州和阜陽相對較差(並列第14名)。
1—4月,全省16個地級市中,按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黃山、宣城和池州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名),阜陽、淮北和宿州相對較差(從第16名至第14名);按PM2.5濃度排名,黃山、宣城和銅陵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名),阜陽、亳州和淮北相對較差(從第16名至第14名);按優良天數比例排名,黃山、宣城和銅陵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名),亳州、阜陽和淮北相對較差(從第16名至第14名)。
縣(市)、市轄區排名
4月,全省59個縣(市)中,按PM2.5濃度排名,桐城、歙縣、黟縣和旌德等縣(市)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並列第10名);和縣、蒙城和界首等縣(市)相對較差(從並列倒數第1名至並列倒數第10名)。全省45個市轄區中,按PM2.5濃度排名,徽州區、屯溪區和黃山區等市轄區相對較好(從並列第1名至並列第10名);杜集區、潘集區、義安區和烈山區等市轄區相對較差(從並列倒數第1名至並列倒數第5名)。
1—4月,全省59個縣(市)中,按PM2.5濃度排名,旌德、黟縣和歙縣等縣(市)相對較好(從並列第1名至並列第8名);界首、臨泉和渦陽等縣(市)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並列倒數第9名)。全省45個市轄區中,按PM2.5濃度排名,黃山區、徽州區和屯溪區等市轄區相對較好(從並列第1名至並列第9名);潘集區、潁東區和潁州區等市轄區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並列倒數第9名)。
原標題: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通報2023年4月和1—4月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標題: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通報2023年4月和1—4月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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