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減”即將實施滿兩周年。5月24日,江蘇省教育廳召开新聞發布會,發布《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將於今年5月26日起實施,明確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一次性培訓收費跨度不得超過3個月或60課時,且不得超過5000元。
壓減率達到97.64%,江蘇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有205家
江蘇省教育廳副廳長曹玉梅表示,《實施意見》進一步健全了校外培訓機構准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監管執法機制和組織領導體系。
記者了解到,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從“雙減”前的8670家大幅壓減至205家,壓減率達到97.64%。已審批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1600余家,未來陸續還有校外培訓機構申報審批,需要制定較爲系統的政策文件,對校外培訓機構准入資質、從業人員、收費管理、預收費資金等方面做出全面規範。
曹玉梅表示,此次印發的《實施意見》明確了相關監管要求,有利於各級政府部門全面深入推進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工作,更好地維護廣大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
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开展培訓活動
《實施意見》要求各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檢察、公安等機關建立完善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常態化入職查詢和從業禁止制度。要求校外培訓機構應配備與培訓類別、層次及規模相適應的專兼職師資隊伍。
記者注意到,《實施意見》對校外培訓機構專職教學教研人員、資質、公示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強調校外培訓機構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开展培訓活動。
《實施意見》強調,學科類培訓材料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准,非學科類培訓材料應與培訓對象的年齡、身體素質、認知水平相適應,符合身心特點和教育規律。
线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
《實施意見》強調,校外培訓機構要落實有關法律規定,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科類培訓。各類线下培訓結束時間均不得晚於20:30。线上培訓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1:00。
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市、區)中小學同期進度,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教學時間相衝突,不得留作業。此外,《實施意見》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發布面向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廣告。
一次性培訓收費不得超過5000元
《實施意見》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一次性培訓收費跨度不得超過3個月或60課時,且不得超過5000元,提前收取費用不得早於培訓开始前1個月。
《實施意見》嚴禁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开展學科類培訓,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家教、家政、托管、咨詢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开展學科類培訓。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开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线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街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开展线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面向學齡前兒童和中小學生的學科競賽或等級測試。中小學和在職中小學教師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在職中小學教師不得受聘於校外培訓機構。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王贇
標題:江蘇規範校外培訓機構:一次性收費不得超過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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