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拒錄有文身員工”不等於招聘歧視

2023-05-19 18:50:23    編輯: robot
導讀   針未尖   廣東東莞一家電子公司發現待入職員工身上有文身後,表示拒絕錄用,此事引發網友爭議。該公司負責人回應稱,有文身者可能影響整個廠的風氣,洗了文身後依然歡迎入職。這個回應在網友中進一步引發爭...

  針未尖

  廣東東莞一家電子公司發現待入職員工身上有文身後,表示拒絕錄用,此事引發網友爭議。該公司負責人回應稱,有文身者可能影響整個廠的風氣,洗了文身後依然歡迎入職。這個回應在網友中進一步引發爭議。有人認爲文身很常見,該公司負責人的觀念過於刻板,其做法涉嫌就業歧視。也有人表示支持:“你有文身的自由,我有拒錄的自由。”

  就業歧視是指沒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只是基於種族、膚色、宗教、政治見解、民族、出身、性別、戶籍、身體殘障狀況、年齡、身高、學歷等,而採取區別對待、全面排斥等歧視行爲。就業歧視侵害了勞動者勞動權利,取消或損害了就業或職業方面的機會平等或待遇平等。

  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雖沒禁止或限制勞動者進行文身的規定,但在服兵役、人民警察內務管理、公務員錄用等方面,均有“不得文身”之類規定。在教育領域,雖然沒有禁止教師文身的規定,但學校基本是禁止教師有文身的。這些都傳遞出一個鮮明導向:勞動者有文身的自由,用人單位也有拒錄的自由。

  總體而言,企業拒絕錄用有文身員工,充其量只是一種招聘限制,並不能與招聘歧視畫等號。有文身的人,不一定是壞人,也不必懷疑其工作能力,但站在企業角度看,企業是一個集體,有針對員工整體形象的考量,對員工的衣着打扮、外在形象等有相應要求,可以理解。畢竟,文身在我國至今仍是比較小衆的文化。如果員工的文身在背部、胸前、腹部等私密部位,倒也無妨,如果文身處於着裝時容易暴露的部位,就要顧及大多數人的感受。尤其是服務行業,要面對的人群很復雜也很龐大,以更易被人接受的形象示人,會使顧客感覺到安全、文明,這並沒有錯。

  近年來,在我國,文身的社會流行度有所增加,並出現低齡化趨勢,成爲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社會風險點。文身不僅影響未成年人身體健康,使人體抵御各種刺激的能力下降,還可能使未成年人在入學、參軍、就業等過程中受阻,影響未成年人實現健康權、發展權、受保護權以及社會參與權等。

  去年6月,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其中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在此背景下,東莞那家電子公司拒用有文身員工,並表示“要對社會負責”,這並非多此一舉或小題大做。

  防止文身“刺痛”孩子們的未來,需要多措並舉、形成治理合力。這其中,可以包括企業“拒用有文身員工”,洗了文身依然歡迎入職。還可以參照的是,2021年12月,國家體育總局在《關於中國足球振興刻不容緩的提案》的答復中明確提出:國家隊及U23國家隊運動員嚴禁有新的文身,對已有文身者勸誡其自行清除文身,如有特殊情況經隊伍同意後必須在訓練、比賽過程中對文身進行遮擋;U20國家隊及以下各級國家隊,嚴禁徵調有文身的運動員。

  能說這些都是就業歧視或職業歧視嗎?顯然不能。相反,對未成年人球迷而言,這些規定其實是一種良好的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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