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起訴爲何沒得到全額支持?

2024-11-18 18:10:08    編輯: robot
導讀   15歲的小徐冒用母親身份信息注冊登錄遊戲後,又用母親的微信給遊戲充值近5000元。記者昨天從法院獲悉,小徐母親起訴要求平台和遊戲收款方退還全部充值金額,未獲法院全額支持。   小徐癡迷遊戲,他用...

  15歲的小徐冒用母親身份信息注冊登錄遊戲後,又用母親的微信給遊戲充值近5000元。記者昨天從法院獲悉,小徐母親起訴要求平台和遊戲收款方退還全部充值金額,未獲法院全額支持。

  小徐癡迷遊戲,他用父親的手機副卡號在自己手機上注冊了某短視頻平台,進入平台內鏈接的小遊戲後,偷偷用母親的身份證信息進行了實名認證。玩遊戲期間,小徐又趁母親不注意,通過其微信購买多件遊戲道具,單次充值金額爲6元、25元、68元、118元不等,共花費近5000元。

  得知兒子充值遊戲後,小徐母親將短視頻平台、遊戲收款方告上法庭,認爲兩家公司在防範未成年人充值方面存在技術漏洞並存在誘導未成年人充值的行爲,構成欺詐,應退還小徐充值金額,並按照3倍連帶賠償1.4萬余元。

  法院了解到,小徐11歲時就偷用母親的手機,在多款遊戲中充值過一萬多元,並通過起訴獲得了全額退款。

  一審法院認爲,短視頻平台、遊戲收款方不構成欺詐,小徐繞开防沉迷系統、其監護人教育未嚴格引導管理未成年人上網行爲是充值行爲發生的主要原因。小徐此前就已發生過大額充值行爲,多次偷用母親微信轉账進行遊戲消費,說明其監護人在教育引導小徐理性上網方面存在不足,對於充值行爲存在主要過錯。

  因小徐充值時僅15周歲,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其實施的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充值行爲有效,其余部分因超過未成年人的認知和理解能力且小徐母親事先對此不知情、事後不予追認,應屬無效,應予返還。

  參考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中確定的“8周歲以上未滿16周歲的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200元人民幣”的標准,結合雙方過錯情況,一審法院酌定二被告公司退還小徐已消費的充值款2000元,駁回其他訴訟請求。

  小徐母子上訴後,北京四中院二審維持原判,駁回上訴。本報記者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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