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造成身體不適,消費者能否主張賠償?

2024-10-20 18:50:36    編輯: robot
導讀   消費者在美容院接受美容服務,其間造成身體不適,因而花費了數萬元的醫療費用,這筆錢是否可以要求美容院賠償?近日,吉林省公主嶺市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   法院查明,今年5月,小莎(化名)...

  消費者在美容院接受美容服務,其間造成身體不適,因而花費了數萬元的醫療費用,這筆錢是否可以要求美容院賠償?近日,吉林省公主嶺市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

  法院查明,今年5月,小莎(化名)在公主嶺市某美容院辦理了會員卡,進行了“灌腸美容”“磨皮”等護理項目,並在3個月內接受了十余次灌腸和數次“磨皮”。

  然而,隨着護理次數的增加,小莎逐漸出現了食欲不振、不能正常排便、肛門紅腫疼痛,以及面部皮膚角質層受損、紅腫敏感等症狀。在出現上述症狀的初期,小莎並未聯想到症狀是由“灌腸磨皮”引起,遂四處就醫。之後的3個月中,小莎因各項檢查和中、西醫治療共花費醫療費4萬余元,但療效並不理想。在經歷長時間的治療無效後,小莎意識到是某美容院的美容項目對自己造成了損害,於是向公主嶺法院提起訴訟。

  庭審中,某美容院不承認損害結果是由其服務造成的,並認爲就其症狀而言,醫療費過於高昂,因此拒絕賠償。

  而小莎的代理人主張,醫療費全部都有正規醫院的發票和病歷,屬於因損害產生的合理醫療費,某美容院應當賠償;灌腸屬於醫療行爲,某美容院涉嫌非法行醫罪,損害和醫療行爲之間的因果關系舉證責任應當倒置,應由某美容院舉證證明不存在因果關系。

  辦案法官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小莎面部出現紅腫後又去其他醫療美容機構持續治療,小莎申請對自己的損害後果與美容院服務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司法鑑定,經鑑定無法確認小莎面部紅腫與某美容院之間的因果關系。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規規定,灌腸、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均屬於醫療行爲。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非法行醫罪要求情節嚴重,造成被害人器官一般功能喪失及以上的損害後果,或者經過兩次行政處罰後仍進行非法行醫的,才構成情節嚴重。本案中灌腸美容情節輕微,不構成非法行醫罪。此外,美容院雖未取得醫療機構資質,但並非是以治療的名義提供灌腸服務,而是以保健的名義提供灌腸服務,因此其行爲也不屬於非法行醫行爲,僅屬於一般的保健行爲。

  據此,法院認爲美容院無需承擔小莎所受損害的賠償責任,遂判決駁回小莎的訴訟請求。

  主張服務致損需舉證因果關系

  法官庭後表示,本案中,消費者是辦理了會員卡進行消費,存在消費記錄,並且存留了完整的病歷資料和損傷照片,證據比較充分。目前維權的難點在於如何舉證自己受到的損害與美容院的服務之間有因果關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醫療行爲引起的侵權訴訟應當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由醫療機構舉證證明不存在因果關系。但此處所稱的醫療機構,是依法取得醫療機構資質的機構,非法行醫的機構不屬於醫療機構,不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

  本案屬於一般民事侵權行爲,應當由被侵權人證明因果關系。這也是目前實踐中對非法行醫行爲造成損害因果關系認定的一般做法。

  要證明因果關系,消費者應當聯系美容院,共同去有資質的醫院等機構申請鑑定,然而這在本案中存在困難。因爲本案時間跨度較長,發生損害之後就醫、調解等環節已經耗時3個多月,大部分損傷已經愈合;此外,較輕的醫療損害的因果關系鑑定在實踐中本身也是非常困難的。

  如涉及訴訟,消費者可以聯系醫院,詢問是否能夠通過之前保留的病歷、損傷照片等資料進行鑑定。雖然本案證明因果關系確有困難,但若糾紛無法解決,仍可起訴。

  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的分配除了法律規定,還應當考慮雙方的舉證能力。作爲普通消費者,在保存證據上所能做的最大努力,便是保留好消費憑證和醫院的就診記錄,而本案中的消費者已經作了這種努力。要求患者有病不治、先去鑑定,對消費者是過高的要求;其次,雖然不能嚴謹地從邏輯上論證因果關系,形成環環相扣的證據鏈,但是民事訴訟中的證明程度並沒有過高的要求,只需達到高度可能性即可。(記者 劉中全 張美欣 通訊員 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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