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期返程高峰來了!
今天是國慶假期的最後一天,很多人從前兩天开始就已經踏上了返程之路。
交通運輸部最新數據顯示,10月6日預計全社會跨區域人員流動量28216萬人次,比2023年同期增長6.5%。10月5日,預計全社會跨區域人員流動量超2.84億人次,返程客流开始逐步增長。10月6日,預計全國高速公路流量持續保持高位運行,約爲6100萬輛次,預計廣州、上海、長沙、蘇州等城市周邊路網車流量大,熱門城際通道主要集中在無錫—蘇州—上海、珠海—中山—廣州等。預計高速公路易發生擁堵緩行路段主要爲京港澳高速郴州段、許廣高速衡陽段、廣澳高速中山段、沈海高速汕尾段和南通段等。易發生擁堵的時段爲9-11時和16-19時。
其中,全國鐵路預計發送旅客1873萬人次,計劃加开旅客列車1432列。國慶假期運輸啓動以來,全國鐵路旅客發送量已連續6天超1700萬人次。10月6日,返程客流迎來高峰,各地鐵路部門及時在熱門方向、時段和區間加开旅客列車,增加運力投放。
公路方面,高速公路流量持續保持高位運行,返程車流量集中。
民航方面,航旅縱橫的大數據顯示,全國民航也开始進入返程高峰。10月6日全國民航預計發送旅客234萬人次,預計保障航班18618班。假期前五天,民航累計運輸旅客1140.39萬人次,日均客座率達87.7%。10月6日,國內航线計劃執行航班量超1.7萬班次,出入境航线計劃執行航班量超2600班次,全國民航旅客量預計將超230萬人次。5日國內熱門航线有上海往返北京、北京往返成都、上海往返廣州、北京往返廣州、北京至深圳、成都至上海。
如果假期結束未按時返崗
用人單位能扣工資嗎?
勞動者無法按時返崗復工,用人單位不應簡單地扣工資或按曠工處理,需要區分不同情況。記者對話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嘉璇,解析返崗後可能存在的法律問題。
問:如果勞動者無法准時復工,用人單位可以扣發工資嗎?
答:勞動者無法按時返崗復工,用人單位不應簡單地扣工資或按曠工處理,需要區分不同情況。
第一種情況,勞動者無法按時返崗工作,但以事假爲由履行了請假手續。根據《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事假期間可以不支付工資報酬。但勞動者已履行請假手續,用人單位不宜按曠工處理。
第二種情況,勞動者無法按時返崗工作,但向單位提出以年假抵扣。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因此,依法享有年休假的勞動者無法按時返崗可以申請休年假,用人單位應當正常支付工資報酬。
第三種情況,勞動者不按時返崗工作,也不按照用人單位的請假制度履行請假手續。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按曠工處理,但應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向勞動者發送返崗通知,明確到崗時間,告知其如有特殊情況,需履行請假手續,並告知逾期不返崗的後果;二是返崗通知發出後超過告知期限勞動者仍未返崗的,可以依據單位規章制度考勤規定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三是向勞動者郵寄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且保留好相關證據。需要說明的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發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很可能會被認定勞動關系一直存續,在這期間,用人單位需要承擔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等法律義務。
此外,對於非自身原因而無法按時返崗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以安排勞動者暫時居家辦公。但用人單位應當正常支付工資報酬,如果企業想減少工資報酬,必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或者事先已經履行民主程序,否則很有可能構成違法降薪,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問:爲避免勞動者“返崗難”問題,用人單位可以在假期後安排年休假嗎?
答:《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第一款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求,以延長假期的方式安排員工統一休年休假。
用人單位應在假期开始前,明確告知勞動者年休假安排,可以通過通知、郵件等書面方式公布,注明具體的休假日期及天數,同時要求員工確認、收悉。如因年休假發生勞動爭議,用人單位無法證明已經明確告知勞動者年休假安排的,將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用人單位對年休假具有統籌安排權,但也應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充分考慮勞動者的意愿。如勞動者對安排年休假的時間存有異議,具有特殊事由,也應及時與用人單位溝通協商。
標題:今天不返程,明天會扣工資嗎?
地址:https://www.utechfun.com/post/429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