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政部會同20部門聯合印發了《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昨日上午,民政部舉行2024年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會上就《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方案》進行解讀。該方案首次將流動兒童群體納入國家關愛保護範圍,填補了民生保障領域政策空白。《行動方案》明確,要將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雙方或一方離开戶籍地,跨縣域異地居住或生活6個月以上、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納入流動兒童監測摸排範圍,並對監測摸排發現存在家庭生活困難、自身殘疾等流動兒童,建立重點關愛服務對象信息台账,定期走訪探視。
建立重點關愛服務對象信息台账
民政部兒童福利司司長郭玉強介紹,這是我國首次將流動兒童群體納入國家關愛保護範圍,並首次明確了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的工作目標。同時,《行動方案》首次部署了开展流動兒童精准監測摸排工作,要求對監測摸排發現存在家庭生活困難、自身殘疾、監護缺失、流浪、心理和行爲異常的流動兒童,以及主動提出救助幫扶需求的跨鄉鎮(街道)的流動兒童,建立重點關愛服務對象信息台账,定期走訪探視,加強關愛保護,保障其合法權益。
此外,還首次建立了《流動兒童在居住地享有關愛服務基礎清單》,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發展保障等6個方面梳理了19項流動兒童關愛服務具體內容。
將爲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提供監護
郭玉強表示,爲推動《行動方案》的落實,各地民政部門應推動建立以市縣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爲主陣地的流動兒童關愛保護陣地網絡建設;選優配強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實現專業培訓全覆蓋。各地發展改革、民政、婦兒工委辦、團委、婦聯等部門和單位加強兒童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謀劃布局,在社區增加兒童服務場所和空間。各地人民檢察院、民政等部門要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加強基層工作力量的深度合作。各地財政部門統籌使用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根據本地區流動兒童數量和保障需求,通過現有資金渠道做好流動兒童工作相關經費保障。各地加大支持社會組織开展流動兒童關愛服務的資助和購买服務力度。
民政部兒童福利司二級巡視員許立陽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將指導各地民政部門嚴格落實《行動方案》有關要求,進一步做好加強流動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分類加強生活保障,對於符合條件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由兒童居住地民政部門協調戶籍地民政部門按照相關政策認定資格,及時納入保障,建立健全基本生活保障標准動態調整機制,大力推進“跨省通辦”,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同時,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爲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提供臨時監護、長期監護保障。指導兒童居住地民政部門在急難發生地爲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提供臨時救助。指導兒童居住地民政部門協調戶籍地民政部門及時爲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辦理殘疾人兩項補貼。
嚴懲侵害流動兒童權益犯罪
檢察機關也將進一步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廳副廳長李峰表示,將堅持以“零容忍”態度嚴懲侵害流動兒童權益犯罪。聚焦人民群衆深惡痛絕的暴力傷害、性侵害、校園欺凌、網絡犯罪等,依法、高效追訴犯罪,通過有力的打擊震懾,強化流動兒童司法保護。持續推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落實,在辦理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同步倒查強制報告制度落實情況,發現相關單位和人員不依法履行報告責任的,及時通報情況,監督追責,充分發揮強制報告制度在預防和懲治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通過加強部門間協作配合,也將有效維護流動兒童合法權益。李峰表示,後續將積極促推流動兒童家庭保護責任落實,辦案中發現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依法督促監護,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強化與民政部門的溝通配合。辦案中發現流動兒童無人監護、處於或疑似處於事實無人撫養狀態的,及時將相關情況轉民政部門處理,並協助落實保障政策。
文/本報記者 蔣若靜 實習生 孟伊娜
標題:我國將开展流動兒童精准監測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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