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動機
前不久,有網友稱磨鐵圖書在喜馬拉雅等平台的有聲書《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部分章節存在不雅背景音。這條消息很快衝上熱搜,引發社會熱議。
隨後,磨鐵圖書方發布道歉聲明稱,該有聲書是由天津悅響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接受北京磨鐵數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委托制作的,磨鐵未對全部音頻文件進行嚴格細致的審核。磨鐵會進行內部整改,並進一步完善審核機制。
近年來,我國“聲音經濟”快速發展,也帶來了一些市場亂象。爲揭露行業存在的問題,推動規範發展,記者進行了深入調查採訪。
□ 本報記者 張守坤
“有聲書市場真該好好管管了!內容這么露骨,還如此調侃人民警察!”天津市民張先生氣憤道。
近日,張先生在某平台聽書時,發現一本標題名爲《爽!醉酒美女警花任我擺布》的有聲書,封面是一張穿着白色警服凸顯身材的美女圖片。張先生聽了會兒發現,裏面的劇情內容涉嫌打擦邊球,並且發現該作品播放量已超過90萬次。
點進該作者的主頁,張先生發現其上傳的有聲書,標題一個比一個“勁爆”:《欲望:我迷亂的青春》《風流美女老師愛調教》《青春欲:我的性感姐姐》等。
公开資料顯示,目前我國有“聲音經濟”相關企業4萬余家,其中約1.36萬家爲2019年以後新注冊的企業;音頻平台的內容數量顯著增長,2023年數量是2016年的135倍,是2020年的9倍;預計國內音頻用戶規模將在2026年突破3.5億,2028年在线音頻市場收入增長至510億元。
在有聲書市場迅猛發展的同時,部分有聲書平台存在色情、低俗內容,以及版權問題和虛假宣傳配音培訓等遭到了不少詬病。如何推動有聲書市場健康發展成爲社會關注的話題。
低俗色情內容頻現
舉報缺少有效回應
張先生說:“隨便翻了幾頁,結果發現該平台上存在各種擦邊有聲書。這樣的書居然能夠通過審核,底线何在?以前家裏孩子總上該平台聽故事,現在我都不讓他登錄平台了。”
《法治日報》記者注意到,這種擦邊有聲書在多個平台均較爲常見。多位受訪者表示對此極爲反感。
今年7月,遼寧省沈陽市的李女士在打車去高鐵站時,司機一直在播放有聲書。“剛开始還比較正常,結果過了幾分鐘“話風”突變,小說裏开始描述男女發生性關系的細節,還不斷地發出喘息聲,聽得我十分尷尬。在我有意咳嗽了幾聲後,司機也手忙腳亂地關閉了有聲書。”
江蘇省常熟市的尹先生告訴記者,最近他在社交平台、網頁上玩小遊戲時,經常會彈出一些有聲書廣告界面,在醒目位置標着“精彩內容別錯過,故事情節一波接一波”“作者真敢寫,尤其第三章”等字樣,內容涉黃。
“這種彈窗廣告很容易誤觸,有時候晃一下手機就會自動播放內容,有一次我在地鐵上沒戴耳機,點擊後聲音播出,直接讓我‘社死’。”尹先生說,這樣的彈窗都是爲了引流,點擊後會跳轉到小說平台,上面的涉黃小說更多,既可以翻頁閱讀也可以當成有聲書聽,“真不知道是怎么通過審核的”。
記者注意到,個別有聲書平台內容傳導的價值觀出現了扭曲變質,比如在平台首頁搜索“兄妹”,會出現不倫戀引流標題,搜索“師生”,跳出的是宣揚師生戀的引流標題。
曾有媒體對1400多名網友展开調查,超八成受訪者反饋聽音頻刷到軟色情並不罕見,有五成受訪者表示“經常看到”。超六成受訪者印象中,有聲讀物、廣播劇存在的軟色情內容是比較多的。在遭遇這些困擾後,有近七成受訪者會選擇“直接舉報”;然而,在近五成受訪者的經歷中,自己的舉報從未得到回應。
對於有聲書存在不雅音,或內容擦邊、色情等問題,有業內人士稱,可能是制作團隊在選擇音效時沒有嚴格把關,或者故意添加了一些刺激性的音頻以吸引聽衆;也可能是制作團隊對音頻、內容的審查力度不夠。
該業內人士表示,有聲書中的不良內容可能對聽衆產生多方面影響:引起聽衆的厭惡、恐懼或其他不良情緒,從而影響心理健康;對未成年人而言,不良內容對其價值觀和道德觀的塑造也具有負面影響,容易讓其形成錯誤的認知和價值取向。
侵權問題多發頻發
部分平台審核不嚴
“認識之前:哪裏來的富二代信任?不要不要……長得好看有什么用?不要不要……熟悉以後:小陸的總結報告寫得真好,小陸做的飯菜真好喫……”
“董遲:哪裏來的富二代信任,不要不要,我要七天無理由退貨。一個星期之後——聞清揚寫的報告總結真好,聞清揚你破案子真快……”
陝西省西安市的王先生最近聽有聲書時,看到2本有聲書的簡介非常相似,且需要充值VIP會員才能收聽全部內容。收聽後王先生發現,除了簡介外,這2本有聲書的內容也大量雷同。
“猜猜哪本小說是正版?實際上,這2本書都不是原作,而且這兩本書都沒有寫原作者,也沒有用原書名,而是直接把標題和主人公姓名改了上傳到平台牟利。我聯系了原作者所在平台的管理人員,其表示目前沒有授權給他們進行有聲書的錄制和上傳。”王先生說。
還有網友發現,除了裏面角色名字不同,有些有聲書從內容到簡介都和其他有聲書一模一樣,甚至書的封面都是用的原書裏的主角。盜用得明目張膽。
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有不少針對有聲書平台侵權問題的聲討。
2022年,騰訊公司起訴荔枝App提供《三體》有聲書侵權,稱被告荔支公司通過其官網和“荔枝”應用軟件提供大量未經授權的三體有聲書的在线收聽、播放、緩存下載服務,嚴重侵害原告對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權。同年,小說《污點》的作者武某起訴喜馬拉雅侵犯其著作權,最終,喜馬拉雅敗訴,被法院判賠作者武某3萬元。
2024年4月,微博用戶“叫我小度”發帖稱,自己於2022年7月完結的作品,與喜馬拉雅主播更新的一作品第一章內容有所雷同。作者向喜馬拉雅App舉報了盜版侵權行爲,但截至發稿時還未收到回復。
但有被侵權作者的粉絲群管理人員表示,盡管很明顯就能看出是侵權,實際上,維權過程十分困難。一方面是因爲現在有聲書數量太多,不是特別有熱度的即使被“克隆”也難以被發現;另一方面即使發現對方侵權,短時間內也很難維權成功,而對方換個“馬甲”就能去其他平台繼續侵權。
有受訪者提出,用戶上傳未獲授權的有聲書,侵犯了原作者著作權,在此過程中,有聲書平台對侵權是否也應當承擔責任?
按照民法典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中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未採取刪除、屏蔽、斷开鏈接等必要措施,或者提供技術支持等幫助行爲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構成幫助侵權行爲”。
高文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主任王正志說,制作有聲書,應當獲取文字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未經原作者的許可,擅自錄制並傳播他人作品有聲版的,構成對原作者著作權的侵犯。
“有聲書平台的經營模式,一般是由主播即平台用戶上傳音頻作品至平台,平台提供信息空間存儲服務。對於主播上傳的侵權音頻,平台系‘網絡服務提供者’,雖不承擔直接侵權責任,但如果平台明知或者應知主播傳播侵權音頻而未採取制止侵權的必要措施的,構成幫助侵權,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王正志說。
在王正志看來,有聲書質量參差不齊、侵權現象頻發的原因主要有4個方面:
有聲書產業鏈復雜,涉及小說原作者、主播、音頻制作者、有聲書傳播平台等多方主體,涉及復雜的利益分配,隨着有聲書付費時代的到來,極易產生糾紛;
有聲書涉及出版、廣播、互聯網等多個監管領域,作爲與短視頻同期崛起的新興市場,目前尚未形成統一化的管理、標准和規範,影響市場的健康發展;
有聲書由主播(用戶)自發上傳,面對海量的音頻,平台全面審查難度較大,力量不足。且一些有聲書平台過度追求商業利益,放松對有聲書內容的審核力度;
一些小說作者版權意識不強,在籤訂相關合同時對授權內容、使用方式、收益分配等問題約定不明,事後產生糾紛。
培訓涉嫌虛假宣傳
誘導貸款購买服務
除了內容問題外,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部分有聲書平台自帶的“有聲配音員培訓”同樣存在不少問題。
“0元學”“輕松接單”“聲音變現你也可以輕松月入過萬”……在短視頻和社交平台不止一次刷到某平台有聲訓練營的廣告後,今年4月底,上海市民趙女士參與了线上免費訓練營,希望學習配音技能,通過配音副業掙點錢。
“免費課程總共五天,第一天到第四天是聽錄播課,了解有關配音的渠道等,課上還會組織學員pia戲(即興、娛樂的朗讀、配音活動)玩。”趙女士說,其間有所謂師姐發布配音任務,自己當天因爲太累隨便錄了幾句,仍被一頓猛誇。到第四天,師姐开始推薦付費培訓,稱培訓後能拿到專屬的有聲演播師證,隨後入駐平台,錄書單源源不斷。
“最後一天的課程還未結束,師姐就开始不斷在群內和私信催促學員交錢,展示之前學員的‘战績’。一旦有學員因爲價格問題猶豫,師姐就提出可以貸款來購买課程,稱‘學完後很快能掙到錢,就和沒有貸款一樣’。”趙女士回憶說,她感覺不靠譜,沒有交錢,而和她同期的幾名學員報名交錢後,結果很長時間一個錄書單都沒接到。
安徽省蕪湖市的周先生告訴記者,他花了3980元購买了上述培訓課,因爲“手機錄音不行”,後又被要求購买了2999元的錄音設備。課程學完後,周先生入駐平台,結果發現裏面可搶的錄書單很少。
“宣傳時,他們承諾會有業內大咖帶教,與大師面對面,3個月玩轉有聲領域。實際上只有個別學生被連线指導。‘錄書資源很豐富,不用擔心沒有書錄’‘每小時賺60元至80元’,這些承諾一個都沒做到。”周先生說,課程確實教了配音技巧之類的東西,可是版權方優先看的還是音色,音色要么是天生就好,要么就是需要後天大量時間培訓,這些條件新學員基本不具備。开始錄音工作後的幾個月時間,自己近乎“顆粒無收”,這才感覺被坑了。
記者在某第三方消費者投訴平台檢索發現,關於有聲平台自帶的有聲配音員培訓,相關投訴有數百條。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菲說:“平台誇大培訓效果,誘導消費者購买其服務的行爲,涉嫌虛假宣傳。從消費者角度來看,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並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
提高侵權處罰成本
強化內容審核管理
近日,在全國新聞出版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指導下,由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牽頭,有聲讀物專業委員會組織,廣東大音音像出版社、中國盲文出版社等28家機構參與的《有聲讀物》國家標准正式發布,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有聲讀物領域的第一個國家標准。
近年來,相關部門通過“劍網”“網絡音頻亂象專項整治”等專項行動,打擊有聲讀物平台傳播不良內容以及盜版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爲;推動制定或修改《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受訪專家認爲,有聲書不雅音問題的出現,不僅是有聲書制作團隊和平台方的問題,也涉及整個社會對待文化娛樂產品的態度。對有聲書平台的不良內容,亟須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監管。
記者注意到,一些大型有聲書平台專門成立了內容安全中心,通過自己研發或者引入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建立審核基地,借助“AI+人工”審核,進行平台內容把關。審核已成爲許多平台內容發布的前置步驟。
北京瀛和(沈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國照認爲,有聲書的制作團隊應該加強對音頻內容的審核和管理,嚴格把關不適宜的背景音的使用。相關平台方要加強對有聲書的內容審核,確保用戶聽到的內容是健康、適宜的。監管部門也應該制定相應的規定和標准,加強對有聲書的監管,維護用戶的權益。
王菲認爲,可以考慮引入第三方質檢機構,由第三方質檢後出具相關證明,如此可以改善自行質檢難以避免的利益權衡等主觀性問題。
對於平台的版權風險,在劉國照看來,平台應建立科學有效的審查機制:
一般平台的用戶有兩類,第一類爲以制作有聲書爲主要業務的專業演員、文化傳媒公司等主體用戶,第二類爲普通個人用戶。針對第一類職業用戶,平台應審查更加嚴格,除審查有聲書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之外,還要就有聲書的版權合法性進行實質審查。換言之,應要求用戶提供能夠證明其讀物的合法來源的材料並仔細審查,如平台需要審查版權授權合同的對象、權項、期限、實施方式等內容。
針對第二類用戶,要建立有效的“侵權舉報”受理渠道,在收到侵權通知後及時應對,採取必要措施,做到侵權通知“事事有回應”;需要注意的是,如普通用戶上傳一些知名作品的錄音卻不能提供有效的授權證明,平台應不予上傳。
針對平台的過錯行爲及相關用戶的侵權行爲,應通過加強立法、實踐處罰案例,提高侵權處罰的成本。在互聯網科技快速發展的今天,完全可以通過技術監測的方式,監管平台侵權現象,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減少侵權事件的發生。同時還要加強普法宣傳,增強公衆版權保護意識。
爲進一步推進有聲書行業健康發展,王菲建議,細化相關規範性文件爲行業操作提供實踐參考,進一步細化標准,並加強監管;建立行業自治組織,進行行業間的交流和自我管理,在公權力監管的底线之上進行更高標准的自律管理;建立健全公衆監督渠道,賦予公衆適當的監督權。
劉國照說:“網絡平台和用戶分布在不同地區,因此監管部門需要建立完善的跨地區的協調機制,確保監管的有效性。還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加強對有聲書市場的監管,制定有關版權保護、市場准入、質量標准等方面的法規,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爲市場的規範發展提供法律保障。同時,建立健全執法機制,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侵權、盜版、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爲,提高執法效率和透明度,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
漫畫/李曉軍
標題:涉黃侵權問題頻出 記者調查有聲書市場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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