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於促進兩岸融合發展做好台胞醫療保障相關工作的通知》日前發布,將在閩台胞納入大陸社會保障體系,滿足在閩台胞醫療保障需求和參保台胞享受同等醫療保障待遇,並就在閩台胞參保政策、台灣居民居住證醫保應用、代辦台胞返台核退醫療費用、在閩台資醫療機構醫保管理、在閩台胞醫保服務等提出五項舉措。
《通知》指出,落實在閩台胞一視同仁參加基本醫保。對在閩從業台胞、非從業台胞和在閩就讀的台灣學生參加福建省基本醫療保險,實行與大陸居民一視同仁的參保政策。
此外,實現台灣居民居住證醫保應用同等便利。在閩台胞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支持參保台胞憑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國家醫保App、閩政通、微信、支付寶等渠道线上申請激活醫保碼,也可憑台灣居民居住證在閩政通、支付寶等渠道线上申請激活醫保碼,同時全省所有縣(區)級及以上醫保經辦窗口支持憑台灣居民居住證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线下代爲激活醫保碼。
《通知》還要求,推廣泉州、廈門等地做法,在福建全省範圍內設立台胞服務中心,依托定點醫療機構設立台胞服務站,爲台胞返台核退報銷“台灣健保”醫療費用提供“一站式”代辦服務。健全完善台胞醫保/健保线上服務平台,發揮平台輻射全國,服務在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所有台胞的優勢,拓展平台使用渠道,豐富使用場景和功能,加強數據互聯互通,實現大陸基本醫保業務和代辦“台灣健保”醫療費用核退報銷线上线下通辦。
《通知》明確,支持在閩台資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在閩台資醫療機構實行與福建省醫療機構統一的醫保定點管理,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納入定點的台資醫療機構執行與所在統籌區同級別同類別定點醫療機構相同的醫保服務、費用結算、支付標准等醫保政策。鼓勵台資醫療機構通過福建省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藥品和器械招標與採購交易子系統採購藥品耗材,積極參與集中帶量採購,優先使用中選產品。已納入福建省醫保定點的台資醫療機構,具備全省聯網服務條件的,同時开通全省聯網定點結算功能;符合跨省異地就醫定點要求的,及時納入跨省異地就醫結算子系統。
《通知》還提出,優化在閩台胞醫保管理服務。設立台企台胞醫保服務專窗,積極做好台商台企台胞醫療保障工作,提供更加便捷的參保登記、費用結算、異地就醫、關系轉移接續和定點管理等醫保服務,營造公平優質高效的醫療保障服務環境。在閩台胞在福建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後,在全省範圍內所有全省聯網定點醫藥機構異地就醫購藥可不作備案,實行直接刷卡結算。爲參保台胞提供與大陸參保人員同等便捷的跨省異地就醫結算服務。
(總台記者 陳庚)
標題:福建:在閩台胞憑居住證即可參加基本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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