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注意到,一些城市在公共工程施工建設過程中的部分細節讓人感覺“不太文明友好”。比如,有的佔道施工影響行人出行安全,卻未科學設置安全通道和必要的警示、引導標志;有的公共工程公示牌設置位置不合理、不規範、不科學,標識信息內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確;還有的公共工程施工現場建築垃圾堆放雜亂無序,沒有及時清運,也未採取遮蓋、灑水等防塵措施……
“城,所以盛民也”。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建設發展的價值旨歸也是人,公共工程建設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強化公共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升城市建設品質是現代城市精細化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市民群衆對健康、安全、宜居、美好生活的價值追求。
要理解何爲公共工程文明施工,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不文明施工。在這方面,很多市民的真實抱怨值得傾聽:比如,公共工程缺乏統籌協調、監督管理,道路反復开挖,地下管线重復建設;違規施工,防粉塵、防噪聲、防光污染等措施不到位……這樣的公共工程施工不僅造成交通擁堵、投資浪費,也導致環境污染、擾民、安全隱患等一系列問題,給市民群衆生產生活帶來一系列不必要的困擾和煩惱。究其原因,要么是施工計劃和工序論證不科學、銜接不嚴謹、統籌不系統,要么是施工盲目趕工期、講進度、壓成本,施工過程管理粗放,依法依規監管不到位。
現實中,一個城市的發展,總會有道路建設、軌道交通、通信、水利等各種各樣的公共工程建設。不少市政工程建設都是復合型工程,施工的復雜性和困難程度不言而喻。比如,有的道路改擴建工程,沿线涉及項目衆多、實施主體復雜,建設時序不盡相同。要找到公共工程文明施工的“更優解”,關鍵在於科學統籌、規範管理、有序推進,避免重復开挖、交通擁堵和投資浪費等不文明施工行爲。
文明亮度、民生溫度,常常蕴含在市民群衆關切的細節中。對此,各相關主體應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進一步加強科學勘察、分析、研判、設計、論證等工作,強化統籌協調,做好精細、閉環管理,嚴格落實各項相關法律法規,優化施工計劃和工序銜接。同時,對於會受到施工影響的周邊單位、社區、居民等有關方面,要用心做好隨訪、復訪、宣傳工作,及時主動回應和解決好群衆關切的問題,最大限度減少公共工程施工對市民群衆生產生活的影響。
此外,要深化公共工程文明施工社會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做實監管結果評價綜合運用,更好發揮文明導向作用。比如,前不久,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珠海市提升公共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若幹規定》就明確提出:“將企業文明施工管理情況納入信用評價體系和招投標活動中的定標要素,及時曝光不文明施工行爲。”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文明施工不僅是關系市民群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關鍵小事”,也是關系現代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民生大事”。能否實現文明施工,讓市民群衆發自內心地滿意,是檢驗公共工程建設成效的試金石。
梁修明
標題:市政施工不能給市民“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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