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實施方案》發布

2024-04-22 18:00:08    編輯: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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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發布)

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實施方案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方案》,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黑龍江期間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節約優先、問題導向、系統觀念,以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爲引領,持續提高建築領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加快提升建築領域綠色低碳發展質量,不斷滿足人民群衆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到2025年,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全省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准,新建政府投資公共建築項目執行超低能耗建築設計標准,超低能耗建築、近零能耗建築面積比2023年增長65萬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面積1000萬平方米以上,建築用能中電力消費佔比增速達到或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城鎮建築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以上,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取得積極進展。到2027年,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規模進一步擴大,超低能耗建築實現規模化發展,節能設計標准逐步提升,建築用能結構更加優化,綠色低碳高品質建築實現規模化發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取得顯著成效。

二、重點任務

(一)提升城鎮新建建築節能降碳水平。優化新建建築節能降碳設計,採用高效節能低碳設備,提高建築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和防火性能。加強新建建築節能強制性標准全過程管理,確保設計和施工執行率達到100%。強化年運行能耗1000噸標准煤(或電耗500萬千瓦時)及以上建築項目節能審查,嚴格執行建築節能降碳強制性標准。完善超低能耗建築相關技術標准體系,新建政府投資和大型公共建築要優先按超低能耗和星級綠色建築標准建設。持續提升新建建築中星級綠色建築比例,新建政府投資公益性公共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全面執行星級綠色建築節能設計標准。〔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機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落實。以下任務均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落實,不再列出〕

(二)推進城鎮既有建築改造升級。組織實施能效診斷,全面开展城鎮既有建築摸底調查,建立城市級建築節能降碳改造數據庫和項目儲備庫。以城市爲單位制定既有建築年度改造計劃,合理確定改造時序。結合房屋安全情況,明確以空調、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和外牆保溫、門窗等爲重點內容升級改造。以哈爾濱、齊齊哈爾、佳木斯等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爲重點,开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穩步實施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鼓勵开展超低能耗節能改造。居住建築節能改造部分的能效應達到現行標准規定,未採取節能措施的公共建築改造後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建築運行節能降碳管理。編制建築節能產品和技術推廣目錄,推動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設備更新,加大高效節能家電等設備推廣力度,鼓勵居民更換低效落後用能設備和非節能門窗。各地要加快建立並嚴格執行公共建築室內溫度控制機制,嚴肅查處違法用能行爲。加強公共建築能耗監測,推進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效公示,推行合同能源、合同節水管理,定期开展公共建築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調試保養。推動省級公共建築監測平台建設,實現能耗信息的採集、分析及對標診斷、預警、調控等功能,推廣應用高效柔性智能調控技術,逐步完善基於能耗限額的公共建築用能管理機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機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建築用能低碳轉型。各地要結合實際統籌規劃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確定時間表、路线圖、施工圖。嚴格落實《建築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範》,新建建築應具備安裝太陽能系統條件。加強既有建築加裝光伏系統管理,在既有建築上增設或改造太陽能系統,須經建築結構安全復核,確保滿足結構安全性要求。因地制宜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支持建築領域太陽能、空氣能供熱應用。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常態化監管和後評估,及時優化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項目運行策略。提高建築電氣化水平,推動新建公共建築全面電氣化。(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大力發展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將清潔供暖與鄉村振興、農房節能改造等工作相結合,積極推廣秸稈生物天然氣等技術。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有序發展生物質鍋爐供暖。做好農村地區秸稈等生物質取暖的技術指導服務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因地制宜發展余熱供暖。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充分挖掘和利用工業、生活污水等余熱資源,开展余熱供暖技術路线探索,建設高效採集、輸送、利用的供暖體系。健全余熱資源供暖運營體制機制,保障供暖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可靠。(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積極穩妥發展地熱供暖。按照國家部署穩妥推進地熱能資源勘查和項目,規範地熱供暖項目管理。在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大慶和東部四煤城等地,推進中深層地源熱泵供暖項目建設,鼓勵具有實踐經驗和技術力量的投資主體參與項目建設和運營,开展取熱不取水、井下換熱示範項目建設,促進开發利用地熱能供暖工作健康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進供熱計量和按供熱量收費。各市(地)要結合實際制定供熱分戶計量改造方案,逐步推動具備條件的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按用熱量計量收費,戶內不具備供熱計量改造價值和條件的既有居住建築可實行按樓棟計量。新竣工建築應達到計量要求。加快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合理確定基本熱價比例和終端供熱價格。各地應考慮成本變動因素及用戶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調整終端供熱價格。價格難以調整到位的城市,可綜合考慮財政承受能力以及有關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等因素,合理制定多元籌資的政策性虧損補償政策。加強對熱量表、燃氣表、電能表等計量器具的監督檢查。推進城鎮智慧供暖,加快推進5G、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雲計算等新技術與傳統供熱融合,大力推進智慧供熱項目建設,全面推廣應用智慧供熱,推動供熱企業管理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升級。(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升農房綠色低碳水平。按照一戶一策原則,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鼓勵應用《龍江民居示範圖集》,嚴格控制窗牆比,提高農房自然通風、採光和保溫性能,減少農房能源消耗並提升舒適度。有序开展農房節能改造,鼓勵對房屋牆體、門窗、屋面、地面等進行菜單式微改造。積極推廣應用綠色建材、節能器具,推廣使用高效照明、竈具等設施設備。因地制宜开展農村地區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开發利用,鼓勵農戶加裝光伏發電系統,減少煤炭燃燒使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推進綠色低碳建造。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築,提高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廣標准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到2025年,全省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比例達30%以上。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推廣集成化模塊化建築部品。組織黑河市、哈爾濱經开區开展國家碳達峰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工作,謀劃推動超低能耗建築產業發展。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和應用推廣,逐步建立綠色建材標識管理制度和採信數據庫,發揮政府建設工程類項目示範引領作用,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特別是綠色建材試點城市政府投資工程中應率先採用綠色建材,持續开展綠色建材下鄉活動。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監控重點設備能耗。引導企業就地處置利用建築垃圾。(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嚴格建築拆除管理。推進城市有機更新,堅持“留改拆”並舉,加強老舊建築修繕改造和保留利用。對各地建築拆除情況加強監督管理。建設單位應按照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拆除工程承包單位實施建築物拆除工程,建築廢棄物可以再利用的,應當循環利用;不能再利用的,應當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置。各地要把握建設時序,堅決杜絕大拆大建造成能源資源浪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

(十二)加強建築高度控制。嚴格控制生態敏感、自然景觀等重點地段的高層建築建設,不在山邊水邊建設超高層建築,不在城市通風廊道上新建超高層建築群,不在對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世界文化遺產及重要文物保護單位有影響的地方新建高層建築,不在老城舊城的开發強度較高、人口密集、交通擁堵地段,新建超高層建築。(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快節能降碳先進技術研發推廣。依托省內高校院所、科技型企業、省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台,开展針對嚴寒地區綠色低碳建築關鍵技術攻關,培育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研發適宜嚴寒地區需求的超低能耗建築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綠色能源應用。推動建築領域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定期梳理建築領域先進適用節能降碳技術應用典型案例。結合省人才战略計劃,培育、引入建築科技人才。加大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等方面專業技術管理人才以及新基建等領域技術人才的培養力度。(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落實好建築領域能耗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應用好國家關於建築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加快建立我省住建領域碳排放核算標准體系,規範涵蓋城區、街區、建築等不同層面的碳排放計算方法,研究我省常用建築材料碳排放因子數據庫。(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健全法規標准體系。建立健全我省法律法規體系,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修訂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構建新一代節能低碳建築技術的標准化技術體系。加強建築能效測評能力建設,开展新建建築和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能效測評,確保建築達到設計能效要求。(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大政策資金支持力度。統籌利用現有財稅、金融、投資、價格等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建築領域節能降碳項目。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完善綠色金融等產品和服務,支持超低能耗建築、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智能建造、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建築可再生能源應用和相關產業發展。(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稅務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黑龍江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作要求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分認識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的重要性,高質量完成實施方案目標任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建築領域高質量發展。各市(地)原則上不制定配套文件。

(十八)統籌協調推進。要堅持系統觀念,統籌兼顧各方利益,有效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和矛盾,增強城鎮綜合承載和治理能力,確保兜住民生底线。各有關部門要在土地出讓、劃撥和項目立項強化約束性審查,支持建築領域節能降碳產業發展。

(十九)加強宣傳培訓。結合節能宣傳周、低碳日、環境保護日等宣傳活動,加大對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宣傳力度,普及建築節能降碳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开展相關職業(工種)技能等級認定、技能競賽,支持符合條件的建築產業工人等參加“五一”勞動獎章、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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