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火種AI|用AI技術“復活”親人,是全新機遇還是倫理挑战?

2024-03-13 18:40:03    編輯: robot
導讀 作者:小巖 編輯:彩雲 近日,著名音樂人包小柏用AI技術“復活”了已經去世的女兒,惹得全網熱議。因病去世了幾年的女兒忽然獲得了“數字生命”,鮮活的存在於電腦裏,她不僅可以唱歌,還能與家人進行對話。這...

作者:小巖

編輯:彩雲

近日,著名音樂人包小柏用AI技術“復活”了已經去世的女兒,惹得全網熱議。因病去世了幾年的女兒忽然獲得了“數字生命”,鮮活的存在於電腦裏,她不僅可以唱歌,還能與家人進行對話。這樣的狀況與《流浪地球2》中的情景幾乎毫無二致。也正因此,這條新聞無論是在技術層面,還是從情感層面,都給了大家極大的觸動。

當然,因此而引起的評論也呈現出了兩極化的趨勢。有人認爲,讓親人的音容笑貌得以延續,這恰恰是AI存在的偉大意義。也有人對“數字生命”持保留態度,生老病死是生命的普遍規律,很無奈,但沒有人可以阻止。通過技術不斷的“復原”逝者,只會是自欺欺人,給在世的親人帶來更大的痛苦。

關於道德與倫理方面的爭論還沒有一個確定的結果,可科技發展的車輪卻如此迅速,全然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

上海00後小夥用AIA技術“復活”奶奶:只是希望用AI技術彌補遺憾。

用AI技術“復活”親人的,遠不止包小柏一個人。

就在最近,上海的00後視覺設計師,B站UP主吳伍六用AI技術生成了去世奶奶的虛擬數字人,並和自己开展了對話。這段視頻在B站上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吳伍六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之所以用AI“復活”奶奶,是因爲自己不能接受奶奶的突然離去。吳伍六平時從事AI工作,就想到了用AI技術“復活”奶奶。他導入了奶奶生前的照片,制作出了奶奶的動態頭像,又將奶奶生前的通話音頻導入AI,訓練AI模擬出奶奶的聲音和語氣。他這么做的初衷只是希望用AI技術彌補與奶奶沒有好好告別的遺憾,並希望大家珍惜當下,現實的陪伴永遠是最重要的。

值得一提的是,吳伍六還在視頻中分享了整個“AI奶奶”的制作流程,主要就是使用了最近大火的AI繪圖網站Midjourney以及AI語言模型ChatGPT等。其中的語音素材,源自吳伍六和奶奶連續兩年的手機通話錄音,他以此爲數據訓練AI模擬出奶奶的聲音和語氣。照片則是從殯儀館要來的,上傳到Midjourney進行優化,制作出了奶奶的動態頭像,然後在ChatGPT中輸入關於奶奶的信息,從而生成虛擬數字人。

打破真實和虛擬的邊界,用AI“復活”親人極有可能成爲未來的熱門賽道。

如果說博主吳伍六用AI“復活”奶奶是爲了寄托自己對逝去親人的思念,那么有些人則是因此窺見了商機,純純打起了生意經。

電商平台上就存在不少做AI“復活”生意的商家。在某電商平台,AI“復活”的商品標價從幾元,幾十元,到上百元乃至數千元不等。有的商家甚至掛出了“只需要52.1元,就能還原逝去親人的容貌並和ta聊天”的噱頭。

譬如一位網友認爲自己最大的遺憾就是身在異鄉,沒能見到父親的最後一面。他在辦完父親的身後事後,還是會止不住的思念父親,會把自己關在房間裏一遍又一遍的翻看自己和父親的聊天記錄。直到某一天,他在短視頻平台上刷到有商家提供AI“復活”親人的服務,他感覺自己好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趕緊支付了200多元並提供了父親生前的錄音和照片。隨後,網友收到了一段短視頻。視頻裏,父親微笑着對他說着話,視頻只有短短幾十秒的時間。

想必大家都能意識到,說是用AI“復活”逝者,其實生成的內容與逝者本身一點關系都沒有。商家只是利用AI技術,將逝去親人的文字描述,圖片,視頻和聲音資料輸入AI算法模型,從而模擬生成一個數字形象,這個形象具備了逝者的某些典型特質(性格,聲音,容貌等),僅此而已。

就連“AI奶奶”的博主吳伍六都說,“這件事的本質就是要求AI當演員,去扮演一個人,如今的AI可以很好的去模仿一個人的相貌和聲音,但就目前的科學水平而言,它無法模仿一個人的靈魂”。很多想AI“復活”親人的網友,也不過是想謀求一個心理安慰。

全新技術引發爭議:緬懷固然重要,保護隱私謹防被騙也是要緊事。

一直以來,針對AI應用,特別是“AI復活” 應用的爭論就從未停止。即便現在,“AI復活”的技術已經突飛猛進,形成了井噴式的發展,也依然無法幫助其在倫理,道德以及法律方面找到一個足夠有力的支撐點。

一方面,“AI復活”這件事對於社會倫理和社會道德產生了不小的衝擊。很多人認爲人死不能復生,一味的沉湎於過去,只會讓自己更加痛苦。更重要的是,那個克隆出來的,所謂的“親人”與逝者是毫無關系的。

另一方面,盡管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對於“AI復活”的行爲進行明確規範,但制作方在利用數字技術行“復活”時,是需要承擔一些法律責任的,諸如“制作出來的形象與實際偏差太大”“侵害逝者名譽權,肖像權”等相關權益。

2023年7月,中國頒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研發方要在生成式AI技術研發過程中進行數據標注的,提供者應當制定符合本辦法要求的清晰,具體,可操作的標注規則;开展數據標注質量評估,抽樣核驗標注內容的准確性;對標注人員進行必要培訓,提升守法意識,監督指導標注人員規範开展標注工作。誠然,這個法規可以對當下興起的“AI復活”技術起到一定的監管和威懾作用,但它畢竟不是專門監管“AI復活”的具體法案,無法做到面面俱到,百分百貼合。畢竟,立法都是略微滯後的,特別是在新技術領域。

不可否認,科技是把雙刃劍,AI也不例外。我們可以利用飛速發展的AI技術實現一系列的革新和突破,諸如人臉識別,語音識別,提高安防效果等。而備受關注的“AI復活”,還能夠彌補一些人沒能“好好和親人告個別”的遺憾。但是,一旦這些技術被壞人利用,就可能成爲滋生詐騙,邪惡,醜陋的溫牀。

歷史的每一次巨大革新和變革,總會伴隨着對於社會規則,道德和倫理方面的挑战。在不久的未來,如何去把握科技倫理與社會發展的邊界,在加速發展和審慎規範之間找到平衡點,這將會成爲全人類關注的焦點。

       原文標題 : 新火種AI|用AI技術“復活”親人,是全新機遇還是倫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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