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多元機票退款到账僅269元 合理嗎?

2024-01-15 18:50:43    編輯: robot
導讀   據上觀新聞報道,1月5日,上海的龔先生在東航App上購买了一張1月10日從上海飛往澳大利亞,價值6338元(含稅)的機票。然而,在付款1分鐘後,龔先生再次核對日期時,發現自己买錯了日期。於是,他...

  據上觀新聞報道,1月5日,上海的龔先生在東航App上購买了一張1月10日從上海飛往澳大利亞,價值6338元(含稅)的機票。然而,在付款1分鐘後,龔先生再次核對日期時,發現自己买錯了日期。於是,他立即在App上選擇“退訂”。沒想到,前後耽擱不過幾分鐘,龔先生收到的退款金額僅有269元。高達5340元的“手續費”,比機票總價的84%還要多,着實驚呆了龔先生。

  6000多元的機票僅退回了269元,這個比例確實誇張。之所以如此,按照東航的解釋,因爲票上帶有“不可退票”的字樣,只能退還除了燃油附加費之外的其他稅費。

  其實“機票不可退”並不罕見,主要是航空公司針對一些特價機票等作出的特殊規定,但這一規定是否合理,也一直飽受輿論質疑。

  2018年民航局曾發布《關於改進民航票務服務工作的通知》,針對機票退票、改期和籤轉(即退改籤)的亂象,要求航空公司對機票退改籤收費“階梯費率”,叫停航空公司一直以來施行的“特價機票一律不得退改籤”的霸王條款。

  嚴格來說,東航所謂“不可退票”政策,已經和這條規定相悖了。而且根據民航局的規定,退改籤收費需制定“階梯費率”,即根據不同票價水平和時間節點等,設定合理的梯次收費標准。而龔先生在僅僅數分鐘後便申請了退款,並且距離出行尚有5天的時間,從常識來說,這很難對航空公司造成多少實際影響,卻被收取了如此高額的“手續費”,着實讓人難以理解。

  當然,龔先生經過努力溝通,也與東航達成了初步協商方案:龔先生自行再購买一張機票,東航承諾補償差價與“改籤費”。其實根據上文提到的民航局2018年下發的通知,航空公司要爲旅客錯購機票(例如姓名書寫錯誤、重復購票等)提供免費補救措施。可見,東航的補救只是一種“本分”罷了。

  龔先生與東航的糾紛或許告一段落,但天價退票費的問題卻可謂根深蒂固。去年7月曾有報道,在某投訴平台,記者搜索顯示有2萬多條相關投訴,有網友反映曾在訂票軟件上誤訂了機票,雖然付款一分鐘內就選擇了退票,但還是被迫收取了60%的退票手續費,金額合計超過四千元。而退款規則不透明、標准不統一,是造成這一現象的重要原因。

  有意思的是,東航、南航等都宣布自2024年1月10日起下調機票退改費,有媒體總結“新規實行後退票平均可省100元左右”。但從龔先生的案例就可以看到,明顯不合理的退票費已經讓這項利好措施打了折扣——退票費如果動輒就和機票費相差無幾,那么“可省100元左右”其實也意義不大了。

  對於航空公司來說,是時候認真檢視天價退票費的合理性了。這種對消費者顯著不公平的規定,不僅會導致大量糾紛、維權,甚至動輒就引發輿情,這對航空公司來說也是不小的負擔。天價退票費看似對航空公司有利,但考慮到由此產生的“次生問題”,這是否劃算也值得打個問號。

  另外,主管部門也應當看到當前密集發生的糾紛,進一步出台細化的指導性意見。1月4日在2024全國民航工作會議上,民航局提出力爭客座率、載運率、飛機日利用率恢復到2019年水平。可見,當前民航市場整體仍在恢復期,而天價退票費所引發的爭議顯然對行業是不利的。

  因此,主管部門不妨考慮盡快完善細則,協調各航空公司形成統一的、合理的規定,消弭這種近乎三天兩頭就會出現的爭端,爲民航業的進一步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和輿論環境。

  特約評論員 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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