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記者 杜安琪):近日,記者隨司法部“2023年法治鄉村基層行”採訪團來到黑龍江省,發現在這裏的大小鄉村,有一群“身兼數職”的基層法律工作者:他們是村民身邊的法律法規“講解員”、矛盾糾紛“調解員”,也是法治創建“監督員”。這群人被稱爲“法律明白人”,在助力鄉村振興、推動基層法治建設中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律法規“講解員”
“首先要讓對方承認借錢這件事,最好有錄音作爲證據,不然20多年前的欠條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你那5萬塊錢就很難要回來了。”9月的一天,鄔來律師正在哈爾濱市東福村法治宣傳亭給村民講解法律知識,答疑解惑。作爲平房區公證處律師,當天剛好輪到他作爲“法律明白人”在這裏值班。
“法律明白人”在東福村法治宣傳亭向村民普法
這類法律問題在鄉裏鄉親中很常見:老人去世遺產如何分割、飼養的羊下雨天被電死找誰賠償、農產品被壓價收購如何維權......這些“家長裏短”的瑣碎糾紛,關系到家家戶戶的切身利益。
現在,經過長時間普法、學法之後,村民遇到法律問題都會習慣性地先到法治宣傳亭,向“法律明白人”咨詢。這種模式被稱爲“導診”——村民來了以後,需要到哪去,去幹啥,“法律明白人”都會給出方案。很多問題這樣就得到了解決,不需要走司法程序,節約了時間和金錢。
平時休闲時間,村民也會來這裏打牌、聊天,“法律明白人”就會抓住機會宣傳一些法律常識。在道外區法治文化廣場,村民還能觀看普法故事會、普法小品和文藝演出等各種節目,在娛樂、健身的時候提升法治意識。
鄔律師這樣的“法律明白人”構成了公共法律服務“最後一公裏”。自2011年《鄉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規範(試行)》印發以來,全國已培育“法律明白人”383萬余名,基本實現了行政村的全覆蓋。村民不用千裏迢迢到專門機構咨詢,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務。
矛盾糾紛“調解員”
在抓吉赫哲族村下口灘,以打魚爲業的村子經常因放網時長不合規而發生糾紛。根據當地規定,每戶打魚有固定的時間段,上一條船超時沒有收網,後面所有船的打魚時間都會受影響。
“以前因爲這些矛盾,村民吵得不可开交,甚至還打架。”灘長賈海峰說,“現在我成了‘法律明白人’,打魚時間被擠佔的村民來找我,我會去調解說明。”因爲在村民中威望較高,平時沒事就學習法律知識,村裏的治安員賈海峰被選爲“法律明白人”,除了每天打魚和督促漁民工作之外,他還承擔了化解村民矛盾、宣傳法律的責任。
東風村法律調解室標語
“大家都是爲了生活,調解這種小事,既要把法律講得深入淺出,還要跟他講道理。”賈海峰說,“就講你放網時間太長,後面十幾條甚至上百條船就沒有時間打魚了,這就是不遵守規定。”
剛开始溝通也挺困難,但是“天天跟他們講,時間久了,他們也就明白這些道理了”。現在,村民之間解決問題的方式也越來越文明,已經很少出現因爲超時放網引發的糾紛,打架事件也基本沒有了。
此外,賈海峰經常在村民打魚休息時向他們科普法律知識,主要講《漁業法》和《黑龍江省邊境管理條例》裏面,村民容易觸犯的條款。比如,喝酒之後不能下水捕魚,船只不能越界等。
法治創建“監督員”
“我們理解的‘鄉村振興,法治同行’,就是讓百姓在‘富口袋’的同時,也要‘富腦袋’。”東風村的村黨支部副書記、“法律明白人”孔慶玲說,“口袋裏有錢了,但是沒有法律意識肯定不行。”
法治是抽象的,怎么用形象的方式展現出來,讓村民“入眼入心”,就需要“法律明白人”想辦法。爲此,東風村將
東風村村規民約“七字經”
常見法律問題情形編寫成村規民約,七字一句,朗朗上口。
“七字經”對規範村民行爲,提升村民法律意識非常有效。7月某天,村民由大爺與許久不見的親戚喝了點小酒,餐後要开車送他們回去。親戚說,你喝酒怎么开車?由大爺說沒事,一公裏的路程,一腳油門就到地方了。
這時,由大爺的老伴出來勸阻:“喝酒不能开車,這是‘七字經’裏寫的——條條道路寬又平,喝酒上路可不行。”看到老伴把村規民約記得這么扎實,由大爺最終放棄了开車送人。
現在,隨着法律意識不斷提高,很多村民都會來問孔慶玲,做這樣的事會帶來什么後果,做那樣的事會不會影響村集體的榮譽。村民跟孔慶玲說:“你們的付出不是白付出的,你看咱們村民多好,你說啥我們聽啥。”
“村容村貌是面子,村民的思想道德水平是裏子。”孔慶玲說,“只有村民法治意識提高了,才能真正實現鄉村‘自治、德治、法治’等‘五治融合’。”
活躍在群衆身邊的“法律明白人”既是“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的典型,也是廣大民衆的服務者和鄉村法治的宣傳者,未來將在助力鄉村振興、推進基層法治建設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標題:法律明白人:村民身邊的“普法多面手” 法治鄉村的“最後一公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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