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首次認定13處小微溼地

2023-08-21 18:50:37    編輯: robot
導讀   中新網青海囊謙8月21日電 (記者 李江寧)據青海省林草局21日消息,青海首次認定13處小微溼地,填補了該省無小微溼地的空白。   據悉,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組織相關專家對青海省13處小微溼地進行...

  中新網青海囊謙8月21日電 (記者 李江寧)據青海省林草局21日消息,青海首次認定13處小微溼地,填補了該省無小微溼地的空白。

  據悉,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組織相關專家對青海省13處小微溼地進行評審。專家組從溼地類型重要性、區位重要性、調節服務功能、物種保護重要性、文化服務等五大方面進行評定,認爲13處小微溼地有着各自的特點和不同程度的保護價值,符合《青海省小微溼地認定規範》。

  記者了解到,通過認定的13處小微溼地分別是:青海平安西村小島小微溼地、青海民和尖嶺村娘娘天池小微溼地、青海樂都店子村架灘小微溼地、青海循化波浪灘小微溼地、青海化隆下二村牙什尕小微溼地、青海互助大莊村黑泉小微溼地、青海湟源石崖莊村下樹灣小微溼地、青海湟中群加鳳凰天池小微溼地、青海達日普忙村吉拉小微溼地、青海澤庫秀恰村官秀小微溼地、青海海晏城西社區金湖小微溼地、青海共和塔邁村溫泉小微溼地、青海德令哈市西海小微溼地。

  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溼地管理處相關人員介紹,小微溼地定義爲半年以上有水且水源穩定、面積在600平方米至8萬平方米,具有一定生態、文化服務功能的小型、微型溼地。包括湖泊、沼澤、河流、泉、河灣等天然溼地,池塘、坑塘、溝渠、景觀水面等人工溼地。

  爲推進青海省小微溼地試點建設工作,提高溼地保護與管理能力,自2020年以來,該省投入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2183萬元,重點开展13處小微溼地勘界立標、生態修復、環境整治及水系連通,確定了四至邊界,爲農牧民群衆提供了休憩娛樂的場所。



標題:青海首次認定13處小微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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