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英特格侵權求償 1 億元,家登精密決定上訴

2023-07-05 18:30:00    編輯: Atkinson
導讀 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重要供應商之一的家登精密,5 日發出重訊表示,針對 2021 年 11 月控訴英特格的前開式晶體盒(FOUP)及極紫外光(EUV)光罩盒產品侵犯專利,求償新台幣 1 億元一案,經台...


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重要供應商之一的家登精密,5 日發出重訊表示,針對 2021 年 11 月控訴英特格的前開式晶體盒(FOUP)及極紫外光(EUV)光罩盒產品侵犯專利,求償新台幣 1 億元一案,經台北智財法院在 2023 年 6 月 9 日判決家登敗訴,指控英特格侵權案不成立一事,再經過與律師的討論之後,決定進行上訴。

家登精密表示,針對 2023 年 6 月 9 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第一審判決案件 (「該院111年度民專訴字第 1 號判決-侵害專利請求損害賠償」及「該院 111 年度民專訴字 19 號-確認我司專利請求權不存在訴訟」),委請法律顧問「萬國法律事務所」,提起上訴,爭取第二審法院對於系爭專利展現該技術之獨特性與具備的商業創新價值的認可,特以向公眾說明,並依照法律程序進行後續,以維護本公司及全體股東之權益。

家登精密是先前在 2021 年 11 月 30 日表示,針對公司專利權 (中華民國發明第 I238804 號) 遭「美國安堤格裏斯公司」(Entegris.Inc.)、「Bertrand Loy 先生」、「台灣英特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謝俊安先生」等人,未經授權用以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於晶圓傳送盒及極紫外光光罩盒等產品,茲針對上開人等因侵害本公司專利權致生本公司之損害,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損害賠償等訴訟,請求上開人等連帶賠償本公司新台幣 1 億元,且不得再自行或委託、授權他人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系爭侵權產品,並應將系爭侵權產品銷毀。

(首圖來源:科技新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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