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歐洲議會以 587 票贊成、9 票反對,通過了關於《新電池法》的協議。我也是第一時間爲大家帶來了《手機可拆卸電池即將回歸 利大於弊別再被蘋果牽着走》一篇文章,不過很多人表示無腦支持手機不可拆卸,我個人認爲這就是科技的退步。
新電池法協議中最值得關注的一點是,對於電子產品來說,所有消費電子產品中的電池都應該讓用戶拆卸與更換,其中包括了我們日常中使用最多的手機產品,換句話來說,手機可拆卸電池這件事可能會在歐洲重新回歸。
早年間,蘋果確實开創了智能手機的先河,贏得了全世界的關注。但是,現如今的蘋果手機在設計上有很大的優勢么?屏佔比、伸縮攝像頭、屏下指紋、一億像素等等這不都是國產廠商發揚光大的么?那,憑什么我們還要繼續堅持使用15年前,蘋果定下的手機設計?這極度不合理!
歐盟與美國都曾有過法規表示未來手機要重回可拆卸式設計,這樣才符合環保和重復利用的原則,並且維修起來也會更加透明,不會讓廠商有空可鑽。國內,前不久也有不少人建議工信部取消可拆卸電池設計,這是好事。
有朋友表示,你拆卸式電池設計不防水,但是防水的功能使用率如何呢?每天都掉水裏還是每天都泡在水裏呢?當然,這裏不能說可拆卸電池=0 防水,日常防潑濺還是會有的。說實話我用手機這么多年還真沒進過水。
所以我個人拙見,只要不是刻意其實手機完全沒有必要做成 IP68。
從資料來看,防水等級5級就可以消除對各方向噴嘴噴射水流的有害影響,日常防濺水已經足夠,而這個防水等級,就算是可拆卸式電池設計也能做到。
所以,可拆卸電池手機設計等於不防水這本身就是個病句,只能說不可拆卸設計讓用戶沒辦法把手機扔水裏泡着,當然,我相信沒有那么多有問題的用戶。
還有的朋友表示,快充不比萬能充好用?
就算是再快的120W快充,充滿電也得接近20分鐘,這還是理論峰值。就是說這期間你得將手機關機不能使用,幹等20分鐘。
我承認這項技術很厲害,對用戶來說很有幫助,但就算是再快的充電速度,也比不上當年的摳換電池來電更快吧?
結合前不久歐盟通過的法案來看,手機重回可拆卸電池只是時間問題,蘋果帶出來得“歪路”沒有必要讓我們用戶來習慣,作爲國產手機廠商,這時候應該站出來打破這種反人類設計。
標題:手機重回可拆卸電池是必然 科技的進步就是可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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