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車子突然失去動力 專家:智能化不能以犧牲安全性爲代價

2024-12-02 18:51:02    編輯: robot
導讀   在浙江杭州工作的李先生今年10月購买了一輛新能源車,智能化系統是其選擇該車的主要原因,可沒想到實際體驗下來卻讓他“槽點”滿滿——   幾天前,李先生正在外地出差,手機裏彈出車輛出現被盜風險的警報...

  在浙江杭州工作的李先生今年10月購买了一輛新能源車,智能化系統是其選擇該車的主要原因,可沒想到實際體驗下來卻讓他“槽點”滿滿——

  幾天前,李先生正在外地出差,手機裏彈出車輛出現被盜風險的警報,顯示後備箱未關。他趕緊聯系朋友幫忙去停車場查看,發現後備箱是關閉狀態;撥打車企客服詢問此事,客服一直未給予明確回復。後來开車去檢查才發現,是後備箱電控出現了失控問題,觸發了系統的錯誤警報。

  “前段時間,我开車开到半路上,臨時停了一會兒,沒想到啓動時因爲智能系統錯誤報警導致無法換擋,進退不得,處理了幾十分鐘才解除警報,上班都遲到了。”李先生說,類似的故障在自己的新能源車上發生了多起,不僅耽誤事,還讓自己感覺很不安全。他多次聯系車企要求退換貨,但至今無果,對方拒絕承認是車輛本身或系統問題。

  在新能源汽車行業,智能化幾乎成爲標配,智能駕駛、自動泊車等功能已成爲一些新車型的亮點。這些技術旨在提高駕駛安全性、提升效率並增強用戶體驗。然而,《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不少新能源車主反映,在應用智能系統、功能的過程中,出現過技術故障、安全問題,不僅體驗感差,而且帶來了行車安全風險。

  系統故障突然急剎

  送檢顯示一切正常

  上海市民楊先生在2023年國慶節購买了一輛新能源車。今年春節期間,他帶着家人开車自駕去外地遊玩。本來一切都很順利,但假期結束返程時,車輛在高速公路上出現電力系統故障,儀表盤顯示警告,動力輸出受限,速度驟降至20碼,最終車輛完全失去了動力。

  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突然降速停了下來,楊先生和家人緊張極了,只能先將車停至高速出口附近,並聯系拖車。到了安全的地方,楊先生开始聯系4S店對車輛進行檢測維修,可一連換了幾家店都束手無策。無奈之下,楊先生只能在當地多住了一晚,承擔了額外的住宿和交通費用。

  第二天,車輛警報自行消失,4S店也未能診斷出具體問題。楊先生只能在隨後的3個月裏小心翼翼地使用車輛。

  在車輛進行首次保養時,楊先生特別提醒4S店檢查先前出現的問題,但被告知車輛沒有問題。然而,不久後電力系統故障再次發生,車輛突然失去動力,他不得不再次聯系拖車。

  楊先生告訴記者:“系統沒有任何徵兆就發生故障,送檢又查不出任何問題。一輛車價格也不便宜,不可能想換就換。現在每次开車上路都战战兢兢的,生怕系統又突然失靈,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無獨有偶,江蘇蘇州的張先生在使用智能駕駛功能的時候,汽車在前方和兩側都沒有車輛和其他障礙物的情況下急剎車,導致後方電動自行車避讓不及追尾。隨後,張先生找車企溝通,車企讓張先生去門店檢測。檢測後反饋結果:後台分析車輛數據一切正常,是車主操作不當所致。

  “車子在路上正常行駛,突然急剎,我碰都沒碰剎車,結果說是我操作不當。車企不正面回應智能駕駛的問題,避重就輕。已經過去半個月了,我多次聯系車企,沒有任何合理解釋。”張先生說。

  北京的李先生也遭遇了類似的情況。前不久,他在使用智能駕駛正常行駛過程中,系統觸發錯誤緊急制動,造成後車追尾。之後車輛交給4S店維修,4S店表示不對事故負責,需由用戶自行走保險處理。

  “在正常行駛中,車子智能化出現差錯,發生急剎車,以後這車還敢开嗎?!該車企所標榜的智能駕駛的安全性值得懷疑。”李先生氣憤不已。

  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王葉剛認爲,現階段,智能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高度智能化的車輛必然安裝有較爲復雜的軟件系統或者應用程序來輔助用戶駕車出行,一旦出現算法上的缺陷或故障導致系統崩潰,對正在道路上行駛的汽車而言是一種安全隱患。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索維華指出,智能座艙爲司機提供駕乘便利的同時,過多的信息交互過程也會分散司機的注意力,幹擾司機駕駛。如开車時操作中控屏可能導致注意力分散,操作失誤,因此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風險。駕駛員過度依賴智能駕駛也會引發安全隱患。

  “智能駕駛目前尚在試驗、試點階段,從設計要求和法律規定上均未達到完全擺脫人爲幹預的程度。但個別駕駛員過度相信智能駕駛的功能,在开啓智駕模式後,即完全放任不管甚至安心睡覺,一旦發生技術故障或駕駛環境的變化等情況,則可能因來不及控制車輛而釀成車禍。”索維華說。

  上海誠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大成說,智能駕駛不等於自動駕駛。我國目前並沒有民用車智能駕駛的相關法律規定,這也就意味着車的行爲就代表着人的行爲。因此即使是因爲智駕系統而導致的車禍,如果車機不存在質量問題,車主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自動泊車常出故障

  存在信息泄露風險

  今年10月,福建廈門的張先生去某商場喫飯,在地面停車場一鍵开啓車輛自動泊車功能,車輛判斷可停靠,隨即自動倒車入庫。

  “我以爲車停好了剛准備下車,沒想到車突然後退撞向石樁,導致車輛保險槓脫離、變形,保險槓下護板凹陷刮擦。”趙先生說,突如其來的故障已經嚴重危及人身安全,但與品牌方溝通,對方完全不承認系統有問題。

  同樣的情形,廣西的李先生不久前也遇到過。

  李先生向記者回憶,當時,自動泊車要停的車位线劃得很清晰,停車位也不小,可是車輛就是在系統控制下“毫不猶豫”地撞上了停車樁。

  “事後我立即與廠家聯系,廠家回復我自動泊車爲自動泊車輔助功能,需要自己駕駛,車來輔助我。但實際上,开啓自動泊車後司機很難再手動控制車輛方向。而且我在購車過程中無一人告知功能使用限制條款,無論线上线下宣傳過程中都未提及此乃輔助功能。”李先生說。

  據公开報道,11月14日晚間,某品牌新能源車的自動泊車功能出現大規模故障,影響車主使用並造成部分車輛損壞。陝西的陳先生是衆多受影響的車主之一,他在使用自動泊車功能時車輛發生了碰撞。之後,他加入了該品牌汽車“自動泊車故障維權群”,群裏聚集了超過70名有相同遭遇的車主。

  陳先生告訴記者,該品牌官方將此次故障歸因於“程序錯誤”,但未給出詳細解釋,表示愿意承擔所有受損車輛的維修費用,並向車主提供1500積分作爲賠償。陳先生說,他車輛維修總費用超過1.2萬元,將由品牌公司全額承擔,雖然這減輕了車主的經濟負擔,但自動泊車故障帶來的安全問題仍然令車主們感到擔憂。

  張大成認爲,關於自動泊車發生碰撞時的責任分配,主要可分爲以下兩種情況,如碰撞事故系由於智能駕駛系統質量問題導致,那么根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智能駕駛系統不存在質量問題,碰撞事故是由於駕駛人對智能系統操作失誤而導致,那么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應當由駕駛人承擔責任。

  “該智能的時候又不夠智能,連車主本人和被授權人都不作區分。”陝西西安的鄭女士吐槽道。她今年6月購入了某品牌電車,該車具備定位功能,精准到車主在何時聽了什么歌曲、什么時候打开了車門、幾分鐘到家、和朋友去了哪裏等。

  車輛不用鑰匙就可以啓動,車主也可以遠程授權他人使用車輛。一次,鄭女士把車授權給她朋友开,雖然只是被授權人,但她的朋友也能看到她所有的行程信息。鄭女士說:“這個定位功能有點太‘強大’了,並且還能被除車主外的其他人看到,我想在系統設置裏取消這個功能或進行隱私保護,但發現設置不了。”

  王葉剛說,智能汽車可能存在多種安全隱患,如個人信息等數據非法收集、存儲以及泄露等問題;在車輛使用過程中,車載智能程序可能非法收集、處理車主的各種個人信息,如車輛的行駛軌跡、駕駛習慣、家庭住址、談話內容甚至車主的相關生物識別信息等敏感個人信息;在個人信息處理的過程中也可能存在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這可能侵害車主的個人信息、隱私權等。

  建立完善法律體系

  加強安全技術研發

  今年2月,工信部等五部委聯合發布《關於开展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與此政策相配套,7月,五部委確定北京、武漢等20個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城市(聯合體),試點期爲2024年至2026年。據了解,“車路雲一體化”是中國主導的自動駕駛方案,可以理解爲“聰明的車+智慧的路+強大的雲”。智能化、網聯化成爲汽車產業發展的重要方向。

  受訪專家一致認爲,新能源汽車智能化發展是大勢所趨,這點毋庸置疑,但智能化發展不能以犧牲安全性爲代價。

  張大成說,我國目前仍未建立高自動程度智能駕駛汽車的法律規範體系。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爲主的現行交通法規難以滿足高自動程度智能駕駛乃至無人駕駛技術的發展需求。因此,首先應當將自動駕駛的有關內容納入交通法規中予以明確,確認智能駕駛汽車在法律上的獨立地位,以應對將來會普遍出現的自動駕駛、無人駕駛現象。

  其次,要建立起關於智能駕駛汽車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包括智能駕駛數據安全法規體系、隱私權保障體系等。

  再次,明確智能駕駛汽車造成損害、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責任認定。明確什么情況下應當由駕駛人承擔,什么情況下應當由車輛所有者承擔,什么情況下應當由生產者、銷售者承擔。

  最後,要完善關於智能駕駛汽車的政策制度。統一智能汽車行業內的技術標准,逐步完善智能汽車的保險制度。

  “智能化下的安全問題涉及的內容較爲廣泛,需要進行具體分析。”王葉剛介紹,就個人信息風險而言,車企應當嚴格按照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的規定,依法處理個人信息。就智能汽車駕駛風險而言,車輛生產企業與動力電池生產企業等,應當嚴格遵循並落實產品安全質量主體責任,切實履行自身應承擔的各項責任與義務,不應當爲盲目追求汽車駕駛的智能化而忽略安全問題。

  王葉剛說,政府可以制定相關激勵措施,鼓勵企業加強安全技術研發,強化車輛運行安全監測體系,定期开展安全隱患排查等工作,以保障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索維華建議,利用技術提升智能網聯汽車的安全性:可以通過數據加密技術保護車輛和雲端數據,防止黑客攻擊;優化智能駕駛輔助系統,利用先進傳感器和算法提升車輛的自主駕駛能力,並不斷升級系統以抵御惡意攻擊;必須確保車聯網通信協議的安全,採用安全的通信協議和加密技術保護數據傳輸;加強構建安全態勢感知與綜合安全治理體系,實現對安全威脅的實時監測、預警和智能響應,提升車輛的整體安全性。



標題:高速公路上車子突然失去動力 專家:智能化不能以犧牲安全性爲代價

地址:https://www.utechfun.com/post/450528.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