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开始施行 全國重要新規一覽

2024-07-31 18:00:19    編輯: robot
導讀 2024年8月1日开始施行 全國重要新規一覽 8月即將到來,8月,將有一批新規开始施行。哪些與你我有關?我們的生活又將迎來怎樣的變化?一起來了解! 全國篇 規範天然氣利用保障能源安全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4年8月1日开始施行 全國重要新規一覽


8月即將到來,8月,將有一批新規开始施行。哪些與你我有關?我們的生活又將迎來怎樣的變化?一起來了解!

全國篇


規範天然氣利用保障能源安全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了《天然氣利用管理辦法》(下稱《辦法》),8月1日起施行。修訂後《辦法》共16條,以“規範天然氣利用,優化消費結構,提高利用效率,促進節約使用,保障能源安全”爲目標,明確天然氣利用總體原則、適用範圍、管理部門及支持方向,進一步引導天然氣市場規範有效發展。《辦法》規定天然氣利用方向仍沿用“優先類、限制類、禁止類、允許類”,並補充明確了四類天然氣利用方向內涵及具體工作要求,強化了政策指導性和可操作性。《辦法》對優先類天然氣利用方向予以用氣保障;對於限制類天然氣利用方向不再新建、擴建相關產能;對於禁止類天然氣利用方向上遊企業不再滿足用氣需求。

加強工業機器人行業規範管理新版文件8月1日起實施

爲進一步加強工業機器人行業規範管理,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行業發展變化和有關工作部署,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工業機器人行業規範條件》和《工業機器人行業規範管理實施辦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工業機器人行業規範條件(2024版)》和《工業機器人行業規範條件管理實施辦法(2024版)》。新版兩文件自2024年8月1日起實施,《工業機器人行業規範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2016年第65號公告)和《工業機器人行業規範管理實施辦法》(工信部裝〔2017〕161號)同時廢止。

《商用燃氣燃燒器具》國家標准將於8月1日起實施

《商用燃氣燃燒器具》國家強制性標准已於2024年4月29日發布,將於2024年8月1日开始實施。新版標准對舊版進行了重要更新,主要包括23處技術調整。針對原產品按燃燒方式分類有些產品未列入的缺陷更改了產品分類方式,增加了“其他商用”類別,確保標准對產品的全覆蓋。標准核心技術要素“要求”包括材料、通用結構、燃氣系統零部件、燃具特殊結構、性能5方面的要求,分別列出相關條款。

規範煤礦、金屬礦、石油天然氣項目生產礦山生態修復工作

自然資源部近日出台《煤礦土地復墾與生態修復技術規範》《金屬礦土地復墾與生態修復技術規範》《石油天然氣項目土地復墾與生態修復技術規範》《礦山土地復墾與生態修復監測評價技術規範》4項礦山生態修復國家標准,將於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首批專門針對正在生產礦山生態修復的國家標准,對生產礦山“邊开採、邊修復”提出要求,填補了該領域的空白。

治理網絡暴力信息 營造良好網絡生態


《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自8月1日起施行,治理網絡暴力信息,營造良好網絡生態。其中要求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網絡暴力信息預警模型,綜合事件類別、針對主體、參與人數、信息內容、發布頻次、環節場景、舉報投訴等因素,及時發現預警網絡暴力信息風險;規定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存在網絡暴力信息風險的,應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用戶文明互動、理性表達,並對異常账號及時採取真實身份信息動態核驗、彈窗提示、違規警示、限制流量等措施。

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公平競爭

近日公布的《公平競爭審查條例》(下稱《條例》),將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爲了規範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條例》建立了涵蓋經營主體生命全周期、經營全鏈條的審查標准體系。例如,《條例》規定,有關的政策措施不得對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違法設置審批程序,不得設置一些不合理的或者歧視性的准入條件,也不能通過違法設置或者授予特許經營權、限定交易等方式妨礙市場的公平准入。

地方篇


江浙滬皖:戶籍信息動態項目可跨省辦理變更

8月1日起,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四地的戶籍居民可跨省(市)辦理變更戶籍信息動態項目,包括婚姻狀況、文化程度、服務處所和職業、其他住址等。

湖南:加強藥品網絡銷售監管

湖南發布辦法,8月1日起,省內從事藥品網絡銷售的企業开展第三方平台業務應取得相關資質,還應設置藥品質量安全管理機構,至少配備兩名專業的質量管理人員。

新疆:14項違法情形可不予行政處罰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2024年版)》8月1日起施行,規定對14項違法情形,不予行政處罰,但要對當事人給予批評教育,加強指導,开展“回頭看”,督促其整改。違法情形包括傳染病防控監督,消毒產品衛生監督、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等6方面。

雲南:消防安全違法行爲“輕微不罰’

《雲南省消防安全違法行爲不予行政處罰清單(試行)》8月1日起施行,制定“輕微不罰”“非主觀過錯不罰”和“初違不罰”三大類共22+N項不予行政處罰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爲,明確具體適用條件和整改時限。

標題:2024年8月1日开始施行 全國重要新規一覽

地址:https://www.utechfun.com/post/404203.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