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有解,台電與新北市府就核一乾貯達成協議

2024-05-02 17:37:00    編輯: Daisy Chuang
導讀 台電核一廠用過燃料棒乾貯設施使用執照卡關 11 年,近日台電與新北市終於達成協議,新北市府亦同意 3 週內完成核定。 核一廠自 1978 年商轉,歷年來用過核子燃料皆貯存在原機組用過核子燃料池(Sp...


台電核一廠用過燃料棒乾貯設施使用執照卡關 11 年,近日台電與新北市終於達成協議,新北市府亦同意 3 週內完成核定。

核一廠自 1978 年商轉,歷年來用過核子燃料皆貯存在原機組用過核子燃料池(Spent Fuel Pool)內,但由於用過核子燃料池貯存容量已趨近額滿,為避免用過核子燃料池容量不足, 影響電廠未來運轉,決定將部份用過核子燃料改採用乾式貯存。

核一廠商轉至 2003 年 9 月,自 2014 年 12 月開始一號機大修裝填新燃料完成但未准起動運轉,直到 2018 年 12 月 6 日運轉執照到期日,正式宣佈一號機除役,二號機於 2019 年 7 月 16 日宣佈除役;2019 年 5 月15 日環保署通過核一廠除役環評,台電將以 25 年時間進行除役工作。

台電指出,由於核一、二廠有部分用過核子燃料已放在水池中經過長時間的冷卻,台電參照各核能先進國家的做法,規劃將這些已經充分冷卻的用過核子燃料移至乾式貯存設施貯存。

有台電表示,無論是核一建置完成的乾貯,或是核二要趕快蓋的乾貯設施,以全球經驗來說,都是高階核廢料處理的重要路徑,特別是從 4 月地震頻傳來看,核廢料一直放在爐心及用過燃料池並非是理想狀態。

台電指出,今年 4 月 1 日新北市與台電達成行政調解,化解核一乾貯水保設計變更核定疑慮,並同意完工展延。台電已於 4 月 18 日透過經濟部核轉相關資料予新北市府,依照調解內容,新北市府需於台電提送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水土保持計畫(第二次變更設計)相關書圖後,三週內完成核定作業。

台電預計在發布開工通知後一個月內動工興建,進行加高陂址擋土牆及改善排水等作業,並於三個月內完成並進行熱測試,熱測試開始後四至六個月內啟用。

至於核二乾貯,台電雖已取得「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核准,但因遲無法施工,向新北政府農業局提出之水土保持計畫相關期限展延申請亦未獲核准,因而衍生「水保開工期限展延」、「水保完工期限展延」、「水保申報開工」3 項訴訟案,目前皆於法院審理中。

對此,台電希望能比照核一廠行政調解模式,化解雙方訴訟疑慮,讓核二廠室外乾貯設施能盡早完工啟用。

新北市農業局表示,已在 4 月 19 日收到書圖資料,目前在核定中。外傳新北卡關台電,副市長劉和然指出,沒有卡關的問題,核能最大重點還是安全,指出乾式儲存場設計位置過程中,緊鄰許多危險的域、地質上也令人擔心,市府希望台電能按圖施工,這段時間在雙方互相溝通下,台電已把最新版水保計畫的計畫書送到市府。

市府農業局表示,核一廠室外乾貯水保計畫第 2 次變更案,於去年 3 月 16 日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應予核定,新北市府決定不上訴,將依法院判決辦理核定,但台電一直未將水保計畫補送來市府。

(首圖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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