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17日審議通過「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預計最快 4 月底上路。主要目的是強化整體電信事業用戶號碼的使用管理與認識客戶(KYC)機制,號碼若轉讓,電信業都須再次核對與登錄用戶資料,避免電信號碼淪為詐騙工具。
電信號碼屬於國家資源,數位部核配號碼給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後,電信業者除了賣號碼給民眾,也可能把號碼批售給虛擬行動網路經營者(MVNO),MVNO也可能賣號碼給民眾與企業客戶等。電信業、MVNO業者先前都有沒做好KYC,導致號碼遭詐騙集團濫用的紀錄,也讓號碼管理議題浮上檯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舉行記者會,說明「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內容,包括電信業跟MVNO都納入規範。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NCC去年6月頒布「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今年1月也對外預告「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草案,把指引內容進一步法制化。
外界質疑辦法是否加重3大電信義務,翁柏宗引述NCC委員王正嘉協同意見書指出,電信業在學理上有守門人責任,公私協力防堵詐欺,更重要的是透過預防犯罪來取代事後的開罰。
NCC針對申辦門號也提出更具體的管理規範,NCC說明,電信門號申辦上,以臨櫃為原則,如果非臨櫃方式,可透過符合電子簽章法規定的數位簽章簽署來上傳資料,或是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方式。例如,電信業網路確認申請者身分要有更多風險管理機制,避免深度偽造,遠距視訊要有互動防偽機制,或是委託送貨員確認身分等。
NCC官員說,電信業與MVNO也面對一致的義務,包括用戶雙證查核、資料留存、風險管理措施等,也要讓用戶明確知道,如果後續轉讓號碼給其他人,電信業都必須再次核對與登錄用戶資料。
此外,NCC解釋,辦法也明確規範電信業的企業客戶除了提供雙證查核、說明號碼用途外,也要提供切結書,保證號碼沒有違法使用或是未經同意轉讓他人,電信業必要時也應實地訪視企業客戶,確認客戶實際經營的業務跟當初號碼申請的用途一致。
市面上不少網路電商平台也有販售電信服務,由於擔心未落實身分查核,辦法也強化網路零售服務平台的協力規範。NCC解釋,這部分最主要請平台配合檢視銷售者身分是否為電信事業、通訊行或有相關佐證資料,網頁標示內容要讓民眾知道實際購買的是哪家電信業的服務等資訊。這部分主要是納入服務條款,沒有罰則。
根據辦法內容,一定程度上也加強純網卡的管理,包括電信業者、MVNO業者都不能把電信號碼服務跟純網卡服務分拆販售。
此外,辦法施行之日起1年內,業者要檢視已分配的企業用戶號碼登錄資料是否符合規定,應針對求曾被司法機關通知停斷話的高風險企業客戶限期補正資料,若逾期沒補正者,應暫停或終止用戶使用用戶號碼。
(作者:蘇思雲;首圖來源: [])
標題:NCC 打詐新規強化電信號碼管理與風控,最快 4 月底上路
地址:https://www.utechfun.com/post/359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