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裏巴巴被判向京東賠償10億元

2023-12-30 18:11:01    編輯: robot
導讀 出品 | 電商報Pro   作者 | 老電團隊 萬萬沒想到,2023年的最後一個工作日,京東又曝出一個重磅消息。 12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京東訴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

出品 | 電商報Pro   作者 | 老電團隊

萬萬沒想到,2023年的最後一個工作日,京東又曝出一個重磅消息。

12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京東訴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阿裏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二選一”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的壟斷行爲成立,對京東造成嚴重損害,並判決向京東賠償10億元。

圖源:京東黑板報

目前,阿裏方面還未對此事發布任何聲明,如果阿裏方面不上訴的話,一審判決將生效。京東在公告中寫道:此次判決不僅是京東反抗“二選一”壟斷行爲的一次公正裁決,更是以法治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標志性時刻,也將是中國反壟斷法治進程中濃墨重彩的一筆。

兩大電商巨頭之間的訴訟案,對於電商行業的發展絕對有着劃時代的影響。由於這起案件波及的時間太長,我們將細致梳理案件的全部過程和最新行業動向,接下來就和《電商報》一起回顧下這場波及了近10年的“二選一”行業之爭。

全面回顧京東與阿裏的“二選一”之爭

2013年6月,時任京東財務副總裁發表了一篇個人署名文章暗指天貓“逼商家二選一”,首次將商家被阿裏巴巴要求“二選一”的問題曝露出來。在京東起訴狀中同樣指出:2013年以來,天貓不斷以“籤訂獨家協議”“獨家合作”等方式,要求在天貓商城开設店鋪的服飾、家居等衆多品牌商家不得在京東商城參加促銷活動、不得在京東商城开設店鋪進行經營。

2015年,京東正式向有關部門舉報天貓在“雙十一”促銷活動中要求商家“二選一”,稱其擾亂了電子商務市場秩序。之後的幾年時間裏,京東與阿裏之間圍繞“二選一”和行業競爭策略,爭論不休。2017年,京東貿易公司、京東叄佰陸拾度公司起訴天貓網絡公司、天貓技術公司、阿裏巴巴公司。京東向法院提出的訴求主要有:1.確認三被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2.判令三被告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爲;3.判令三被告向兩原告連帶賠償經濟損失10億元等。京東指出,阿裏方面要求衆多品牌商家不得在京東參加618、雙11等促銷活動、不得在京東商城开設店鋪進行經營,甚至只能在天貓商城一個平台开設店鋪進行經營行爲。

隨後,案件內容還未开審,阿裏方面就針對管轄權提出異議,主張此案應移送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2017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審駁回了阿裏方面關於管轄權的異議,隨後阿裏方面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2019年,最高法院作出裁定,駁回阿裏方面的上訴,維持北京高院的一審裁定,二審認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有管轄權。同年9月,京東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請,請求通知唯品會、拼多多作爲第三人參加訴訟;隨後,唯品會及拼多多也向北京高院遞交申請,請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

這意味着,京東、拼多多、唯品會三大電商平台將聯手圍攻天貓,爭取在司法層面明確“二選一”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爲。2019年10月,針對上述糾紛事件,阿裏巴巴集團市場公關委員會主席王帥通過個人社交账號發文回應。

微博截圖

他表示“二選一”已成某些企業常常用來競爭的手段……平台與商家間的互相選擇本就是正常的市場行爲,實質是良幣驅逐劣幣。“平台不是土豪,成本也不是大風刮來的,大促活動的各項資源天然稀缺,只能向最有誠意最積極參與大促活動的品牌商家傾斜。這是最樸素的商業規則。

”2020年11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京東訴阿裏“二選一”壟斷案組織了不公开質證。同年12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阿裏巴巴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爲立案調查。2021年4月10日,阿裏因“二選一”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行政處罰182.28億元。

2023年12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京東訴阿裏“二選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阿裏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的壟斷行爲成立,對京東造成嚴重損害,並判決向京東賠償10億元。至此,京東訴阿裏巴巴“二選一”案,終於告一段落。

什么是“二選一”

而要想從復雜的事件脈絡中徹底理清楚這起案件,必須要搞清楚一個關鍵名詞的定義,究竟什么是“二選一”。電商行業的“二選一”是指具有優勢地位的電商平台以種種明示或暗示手段,強迫或變相強迫商家與其籤訂“獨家合作協議”,保證產品只通過該平台銷售。

一般來說,電商平台會通過對商家施加壓力,讓他們只能在自己的平台和競爭對手的平台之間選擇一個進行銷售。這樣一來,別的平台都沒貨,消費者只能在自己的平台买到心儀的產品。

這種“人無我有”的獨家協議,就成了吸引消費者、獲取更多市場份額和競爭優勢的有效舉措。單獨從競爭策略的效果來看,“二選一”無疑是十分高效的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類限制商家自由選擇權的策略,卻很有可能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通報將“二選一”的行爲直接定義爲“壟斷行爲”

因爲“二選一”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禁止的“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相關規定。

相關法條截圖

而這類排除、限制相關市場競爭、妨礙市場資源要素自由流動、削弱平台創新動力和發展活力、損害平台內商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爲,必然要被規範管理和取締。2021年4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阿裏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爲,並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不僅阿裏因爲“二選一”遭到處罰,同年10月,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美團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美團停止違法行爲,全額退還獨家合作保證金12.89億元,並處以其2020年中國境內銷售額1147.48億元3%的罰款,計34.42億元。針對以上處罰,阿裏巴巴集團和美團都發布公告稱,將誠懇接受,堅決服從。

值得注意的是,伴隨着直播帶貨的迅猛發展,在各大主播的直播間也逐漸衍生出類似“二選一”的壟斷行爲,也就是大家都十分熟悉的“全網最低價”。今年雙11期間,先有李佳琦、海氏品牌方與京東三方的“底價協議”爭議,後有雙十一大促前多地明確禁止使用“全網”“全年”最低價等的“最低”詞匯。與二選一類似,“全網最低價”同樣涉嫌違反《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壟斷法》。

2023年12月,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新修訂的《上海市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合規指引》第六條(一)明確指出:不應要求平台內經營者籤訂“最低價協議”或其他不合理排他性強制條款。

圖源:《上海市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合規指引》

綜合來看,從京東訴阿裏“二選一”案件,到市場監管總局的處罰決定,再到行業內關於直播帶貨最低價的新規,共同標志着電商行業正在進一步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建設高標准市場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

寫在最後

最後,筆者想說的是,行業競爭本身沒錯,錯的是幹涉經營選擇權和定價權的不正當行爲。“二選一”行爲的存在,限制市場競爭、遏制創新發展,實際上是一種行業無序發展的突出表現,不僅損害平台和商家經營者的權益,同時對消費者利益造成危害。

我們也堅信,未來電商行業必將持續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舉措。希望各大電商平台、品牌、商家和相關從業者,都能從此事中吸取教訓,面對不公平和不公正的競爭策略大聲說不。畢竟,任何一個行業想要健康發展,都離不开公平的競爭環境。



標題:阿裏巴巴被判向京東賠償10億元

地址:https://www.utechfun.com/post/310926.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猜你喜歡